邯郸实施“白烟”治理 不达标即停产问责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8-02-02 09:09 字号:T|T

摘要:日前,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当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几项重点工作整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特别提出,全面开展电力、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烟囱冒“白烟”治理工程,要求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逾期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要求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日前,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当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几项重点工作整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特别提出,全面开展电力、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烟囱冒“白烟”治理工程,要求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逾期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要求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据了解,电厂煤炭的燃烧、钢铁企业的烧结机、焦化焦炉产生烟气经过脱硫净化处理后,烟气通常是接近饱和态的湿烟气,其相对湿度较高,白色烟气含有大量的硫酸盐、硝酸盐,硫酸盐、硝酸盐微粒进入大气中成为吸附其他污染物的“核”,是造成雾霾的一个很重要因素。

目前,邯郸峰峰矿区五家焦化厂已先期开展“白烟”治理工作。其中,邯郸东信煤焦化有限公司采取降温+离心处理技术,主体工程已经完成,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很快就会投入运行。在烟气“脱白”的同时,可实现降低白色烟气中的烟尘20%—40%,烟气中硫酸盐、硝酸盐等二次盐能去除70%以上,有效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白烟”治理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按照邯郸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29”方案,涉及的13个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整改目标,组成行业督导组,重点对本行业承担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各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严格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邯郸新闻河北新闻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