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起合肥二手房交易必须网上签约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中安在线 发布日期:2015-09-28 11:14 字号:T|T

摘要:昨天,《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标志着合肥的二手房网签有了实施准则。

昨天,《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标志着合肥的二手房网签有了实施准则。按照规定,自2016年元月1日起,合肥办理二手房登记交易只受理网上签约合同,不再受理纸质手工签约合同;今年9月至年底属于过渡期,过渡期内可凭纸质手工签约合同或者网上签约合同办理二手房登记交易。

发布房源前要核对信息

按照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存量房网签工作应当向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申请网签密钥。网签密钥设置为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和合同网签密钥,经纪机构管理密钥主要用于经纪机构对本单位经纪人员的管理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合同网签密钥主要用于对房源真实性的核对、经纪服务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订。

“黑中介”将面临无生意可做的情况。按照要求,如果想申请密钥,中介机构必须提供一定资料: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合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二手房中介机构在接受代理委托并发布存量房出售信息前,应当首先核对委托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资格证件),如果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代理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

同时,要对委托房屋信息进行核对。首先核对房源信息真伪。相关房源信息一般由中介机构通过网签系统查询窗口进行核对,核对时应同时输入房地产权证号和房主身份证号;如果网签系统无法核对房源信息或无法完整显示相关房源信息,经纪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纸质信息进行核对。核对的内容包括房屋是否存在、是否存在抵押或限制;对不存在的房源或有司法、行政限制的房源,中介机构不得发布。

每套房源都要有说明书

如果房源符合发布、出售条件,中介机构与委托方通过网签系统在线签订代理委托协议,同时,还要编制《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

记者看到,《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包括房屋基本情况、装修情况、环境情况。其中,基本情况明确信息有:权利人、共有人、房屋坐落、房产证号、建筑年代、建筑结构、用途、土地性质、建筑面积、有无阁楼、车库、抵押、租赁等情况。装修情况也很具体,包括装修时间、投入、设施设备情况等。环境情况则包括交通、生活、休闲、购物环境,以及学区环境。

这一说明书须经委托人签名确认。作为买房人,看到这个说明书即可清楚房源的“前世今生”,由于是固定格式,说明书十分规范、详细,避免了以后买卖双方为房屋状况描述不一而扯皮。

此外,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和各房屋办证中心在交易大厅都会设立存量房网签窗口,为不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服务自行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网签服务。

具体流程

卖方如何委托中介?

经纪机构通过网签系统或相关纸质资料核实卖房人委托的房源情况;

委托人如实呈述房屋状况并提供相关资料,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编制《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签字确认;

双方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卖)》;

经纪机构将经核实后符合规定的房源在网签系统中提交,再按规定发布房源信息。

买方如何委托中介?

经纪机构根据委托人需求推介房源:包括网上推介、查看《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等;

预约现场看房;

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买)》。

买卖双方如何签合同?

在经纪人的主持下买卖双方介绍各自需求情况;

双方商量合同细节;

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提交、打印、签字。

责任编辑:买顺新 关键字: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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