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某小区居民不交垃圾清运费 物业无奈罢工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08-27 09:42 字号:T|T

摘要:近日,邯郸市隆福院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再次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垃圾清理问题。今年7月份小区垃圾被清理后,一个月过后,该小区内垃圾再次成堆无人清理。

近日,邯郸市隆福院小区的居民张女士再次向记者反映该小区的垃圾清理问题。今年7月份小区垃圾被清理后,一个月过后,该小区内垃圾再次成堆无人清理。“老这样也不是办法,怎么能解决这个事儿呢?”得到消息后,记者再次来到隆福院小区了解情况,并走访了物业、街道办了解详细情况。

在隆福院小区,记者看到小区过道的垃圾已经蔓延到道路当中,每个垃圾桶都被塞满,垃圾被随意丢弃在垃圾桶周围,散发着难闻的腐败气味。

-小区垃圾成堆交垃圾清运费居民各有说辞

正在楼下陪小孙子玩耍的李大爷告诉记者,因为大部分居民都不交垃圾清运费用,所以小区现在没人打扫管理了。“人老了,要求不多,起码居住的环境干净卫生,本来小区的环境还挺好的,你看现在给糟蹋的”,李大爷说,“每个月才6块钱的清运费,有的住户能开的起车,怎么就交不起清运费呢?”

李大爷介绍,他家住一楼,由于垃圾不能及时清理,所以连窗户也不敢开,“我们小区一些交了垃圾清运费的住户甚至商量过,要不大家聚在一起守着垃圾箱,没有交费收据的人不许丢垃圾,但是这样也不现实。还是希望那些不交费的住户赶快交钱吧,居住环境好了,大家都舒服啊,而且钱也不多”。

“没交费,垃圾上个月这不也清理了吗?现在是但凡有一家不交费,别家的就纷纷效仿,你家不交费我家为什么要交啊?说实话,我家也没有交”,在小区居住的王师傅说。当记者说起不交垃圾清运费,垃圾无人清理,居民住得不舒心时,王师傅只是回复“不交费的又不是只有我一家”,然后匆匆离去。

-物业:有的住户3年未交垃圾清运费

随后,记者找到了负责隆福院小区物业管理的春风物业处,工作人员小米告诉记者,物业随后会安排清洁人员对隆福苑小区的垃圾进行清理。不过小米也向记者坦言物业的苦衷:“隆福院小区共有8栋居民楼,200多家住户,有一半的居民不交垃圾清运费。2014年全年的垃圾清运费本应该收一万多元,但从1月1日到现在,我们只收上来一半左右。大概算一下,我们每个月要支付给清洁人员、垃圾站上千元的的垃圾清运费,物业都是赔钱做的。”

对于为什么这么多人不交费的疑问,小米回答说:“隆福院小区是老居民区,比较小,只有8栋居民楼,也没有什么公共设施,所交纳的费用基本上只是垃圾清运费。不愿意交费,居民也没有给什么理由,有的看别人不交,自己家交了冤枉,就也不交了。有的住户甚至连续3年都没有交过清运费了。”

“就拿隆福院小区1号楼来说,基本上整个楼都没有交清运费。我们上门收取垃圾清运费的时候,有的住户连门都不给开。即使开门了,但也有各种理由拒绝交费。清运费一家一年才72块钱,怎么就那么难呢?”工作人员小米说,“出现这种局面我们也很无奈”。

-街道办“踢皮球”小区街道办事处成“谜”

居民不交物业费,垃圾清理难,有没有好方法进行调解?由于该小区位于邯郸县小铁道附近,按照该小区的位置,记者首先来到邯郸县明珠社区进行了解。

让记者意外的是,明珠社区一位姓马的主任告诉记者:“隆福院小区不是明珠社区在负责。虽然地处于邯郸县,但是居民的户口一类的,一直都是由滏东街道办事处在管理。明珠社区不曾参与过隆福院小区的事情。”

记者随即与邯郸市滏东街道办事处联系,一名姓郭的居委会书记明确地告诉记者:“隆福院小区不属于滏东街道办事处管理范围。”郭书记解释,隆福院小区的居民,户口几乎都在滏东派出所,而滏东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居民户口是在滏园派出所,属于邯山区管理范围,而隆福院小区的居民的户口属于邯郸县的管理范围。滏东街道办事处一位姓张的主任也告诉记者:“隆福苑小区的居民若户口在滏园派出所,这些居民办理什么手续才归滏东街道办事处负责。隆福院很少有居民的户口在滏园派出所。”

一个小区没有负责的街道办事处?记者拨通了报料人张女士的电话,张女士确定地告诉记者:“我们的户口是邯郸县户口,以前我们也找过明珠社区反映过问题。”

-物业管理处:居民维权应合法

基于发生在隆福院小区的问题,8月20日,记者专程来到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就居民遭遇物业问题时如何维权,向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的宋处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据宋处长介绍,目前来反映情况的许多业主心中都对物业服务存在不满,所反映的现象包括停车位不足、物业管理费使用不公开透明、家庭水电无人修理、小区垃圾没人清理、绿化不够等等。而物业服务不到位,似乎是业主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正当理由”。“通常物业没有依据合同履行职责,而业主又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选择拒交物业费。但这种不交物业费的行为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严重时还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

宋处长告诉记者,不久前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一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近一步维护了业主和物业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居民遭遇物业问题如何正确维权,也做了近一步的解释说明。

记者了解到,《办法》中首次将物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执法权限进行下放,居民遭遇物业不按合同履行职能或并无资质物业企业时,可直接到自己小区所在辖区的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宋处长建议,如出现物业纠纷,业主可先向所在街道反映,由街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需要认定被投诉方是否有违法行为时,由区房产局或者市房产局两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假如业主投诉的内容确实不在政府行政管辖内,业主可以联名要求召开业主大会,要求被投诉对象就某个被认为有损全体业主利益的具体行为作出解释,如果解释在业主大会上不被大多数业主认同,则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律师支招:已经缴费的业主可起诉物业

对于隆福院小区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已经交费的业主应该如何维权?记者咨询了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宋辛铭,为交纳了清运费的业主支招。宋辛铭律师介绍,遇到这种情况,小区已经缴纳垃圾清运费的业主们可以直接起诉物业没有尽到及时清理垃圾的义务。而物业可以先垫付垃圾清运费用,再向法院递交不能尽职的原因,如清理费用收不齐等,向法院申请追加第三方,即小区不缴纳垃圾清运费的业主。经过审判,法院可判强制执行,强制不缴纳垃圾清运费的业主必须缴纳费用。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小区邯郸物业邯郸建设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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