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 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日期:2014-06-10 16:27 字号:T|T

摘要: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安居”才能“乐业”。通过保障房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以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

核心提要

■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安居”才能“乐业”。通过保障房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以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

■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住有安居”目标,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创新发展理念、模式和路径,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租房发展步伐,使其逐步成为保障房主体,同时继续增加廉租房供应,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解决好这些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要狠抓质量安全不松懈,千方百计确保住房质量。

■保障房建设是政府托底、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民生工程,主要目的在于惠民生、促公平,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要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完备的政策制度,保证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使准入退出的结果让社会信服、让百姓满意。

本报讯(成都日报记者 张魁勇 摄影 王熙维)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黄新初考察了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他强调,保障房建设,既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住有安居”目标,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居住条件,更多地把发展成果转化为惠民实效。

龙潭工业园区内的“锦城龙苑”公租房项目,建有住房1115套,包含40、50、60平方米3种户型。上午9时许,黄新初冒雨来到这里,详细了解项目建设、户型设计、承租管理等情况,该项目主要面向园区企业员工承租,很好地服务了当地产业发展需要。今年春节期间,四川新华印务公司员工谭丽萍承租了一套50平方米住房,一厅一室一厨一卫,房屋布置得很精巧,收拾得很干净,她告诉市委书记,自己签订的是三年承租合约,租金为350元每月,比商品房便宜,环境很不错,上班也方便。黄新初表示,你们千里迢迢来到成都,为这座城市发展作贡献,我们理应提供好住房等基本保障,让你们工作、生活得更加安心舒心。

“皇经嘉苑”经适房、廉租房项目,位于三环路琉璃立交桥附近,入住约4000人,公共服务、基层社区、社会组织均已进小区,并成立了由街办、社区、物管公司和小区住户共同筹建的保障房小区管理委员会,实现了自我服务和自我管理。65岁的蒋某因丈夫残疾、家庭变故而致生活困难,社区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为她减免了房租。黄新初登门看望了老太太,叮嘱当地基层干部要照顾好老人,切实帮助她解决生活困难。黄新初说,党委、政府建设保障房,不仅要给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提供住房保障,还要保障水电气等基本供应,提升教育、文化、卫生、安全等公共服务水平,让他们“住有安居”,共享惠民成果。

随后,黄新初还了解了在建的“银木佳苑”保障房项目进展情况。据市房管局介绍,截至5月底,全市共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7.2万套,今年计划新开工1.7万套,全部建成后,全市保障房总量将达到18.9万套。从保障房类别情况看,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分别占建设总量的16.4%、13.3%、13.8%、56.5%,其中公租房占比最高。从建设区域看,中心城区占全市总量69.3%,二、三圈层区(市)县占30.7%。

调研中,黄新初指出,住房是群众安身立命之所,“安居”才能“乐业”。通过保障房建设,帮助困难群众以低成本改善住房条件,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也是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有效途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上有关精神,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住有安居”目标,进一步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强后期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改善的实惠。

黄新初强调,保障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市保障房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在实践中继续积极探索,创新发展理念、模式和路径,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一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公租房发展步伐,使其逐步成为保障房主体,同时继续增加廉租房供应,向低收入家庭提供低租金住房。二要结合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大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力度,解决好这些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形成,最主要的原因是收入低、就业不充分,对这些家庭提供保障房,还应考虑群众就业、就医、上学等多种需要,尽可能在交通便捷的区域选址建设,并逐步完善学校、医院等配套的公共设施,保障好公共服务。三要狠抓质量安全不松懈,千方百计确保住房质量,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实行全程监管,加快推进保障房工程质量、建材和部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

黄新初强调,保障房建设是政府托底、公共财政投入的重要民生工程,主要目的在于惠民生、促公平,使真正需要帮助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受益,如果该保障的“落了空”,不该保障的“搭便车”,就会事与愿违,甚至造成新的不公和社会矛盾。要把保障房这一公共资源分配好管理好,必须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定完备的政策制度,建设和完善住房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进一步强化住房分配监督管理,做好人口、住户、房屋、收入、就业等方面的基础工作,掌握基本情况,推进信息共享。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做到以机制规范行为,以制度堵塞漏洞,使准入退出的结果让社会信服、让百姓满意。

市领导黄建发、刘守成、黄平参加调研。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成都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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