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出告字[2013]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扫描到手机 土地出让 来源: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3-05-24 11:01 字号:T|T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邯郸市自行车总厂破产清算组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邯出告字[2013]09号)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邯郸市自行车总厂破产清算组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只允许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此次公开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3年02月08日至2013年02月27日到邯郸市天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3年02月08日至2013年02月27日到邯郸市天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2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02月2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3年03月01日10时00分在邯郸市世纪皇冠大酒店会议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该项目为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经邯郸市企业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批准,邯郸市自行车总厂破产清算组受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对该地块进行处置,其中地面资产评估价格为1408.33万元。地面资产由竞得人妥善处置。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8个月内开工建设,两年内建成竣工。

2、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出让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出让价款,出让成交地价款中不包括土地交易契税。

3、竞得人负责该地块规划范围内的建筑物、附着物、地下埋藏物的依法拆迁(迁移)和补偿。

4、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

5、其它详细内容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天诚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邯郸市陵园路148号)邯郸市拍卖行有限公司(邯郸市滏东北大街245号)

联系人:苗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310-80337860310-3150789

开户单位:邯郸市自行车总厂破产清算组指定帐号

开户银行:邯郸银行联纺路支行

银行帐号:866090100100156294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邯郸市自行车总厂破产清算组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房产邯郸土地邯郸土地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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