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司法局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公告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6-11-30 09:41 字号:T|T

摘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市人民检察院、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的十一种情形实施监督。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原任人民监督员任期满两届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任期未满两届、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选用的,任期连续计算。

二、选任名额及分布

本次拟选任邯郸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60名。其中,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50名;武安市6名;邯山区6名;丛台区6名;复兴区6名;峰峰矿区6名;冀南新区6名;高开区6名;肥乡区5名;永年区5名;涉县6名;磁县5名;临漳县5名;鸡泽县5名;曲周县5名;邱县5名;馆陶县5名;大名县6名;魏县6名;成安县5名;广平县5名。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

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和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日止。(二)报名方式

公民可自荐报名,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推荐报名,原任人民监督员可报名申请确认。

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机构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邯郸市司法局。其他人员在所属各县区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所在各县区司法局,邮寄报名者,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30)报名、联系。

联系方式:

1.邯郸市司法局政治部人事警务处联系人:赵智文电话:13603304616

地址:邯郸市高开区新园街6号甲市政

府综合办公楼邮编:056000

2.武安市司法局

联系人:彭现兵电话:0310-5669534

地址:邯郸市武安市塔西路18号邮编:056300

3.邯山区司法局

联系人:孔俊伟电话:0310-3128674

地址:邯郸市雪驰路79号邮编:0560004.丛台区司法局

联系人:王红卫电话:0310-3111375

地址:邯郸市丛台路150号邮编:

056000

5.复兴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强电话:0310-3148162

地址:邯郸市人民西路236号邮编:

056000

6.峰峰矿区司法局

联系人:郭磊电话:0310-5182479地址:峰峰矿区司法局邮编:0562007.冀南新区

联系人:李振中电话:0310-6299614

地址:邯郸市马头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16号1楼126室邮编:056046

8.高开区

联系人:周红星电话:0310-8066858

地址: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谐大街与美的路交叉口西南角10号楼邮编:

056000

9.肥乡区司法局

联系人:李超电话:15533027910

地址:邯郸市肥乡区交通局大楼716室邮编:057550

10.永年区司法局

联系人:王秋景电话:0310-6633505

地址:邯郸市永年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邮编:057150

11.涉县司法局

联系人:武晓慧电话:0310-3897038

地址:邯郸市涉县崇州路9号邮编:

056400

12.磁县司法局

联系人:苗新海电话:0310-5076189

地址:邯郸市磁县建设大街42号邮编:056500

13.临漳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良电话:0310-8605955

地址:邯郸市临漳县司法局邮编:

056600

14.鸡泽县司法局

联系人:贾彦周电话:0310-7522474

地址:邯郸市鸡泽县祖望街205号邮编:057350

15.曲周县司法局

联系人:鲁月霞电话:0310-8892826

地址:邯郸市曲周县公仆路公安大楼2楼邮编:057250

16.邱县司法局

联系人:韩文波电话:0310-8362756

地址:邯郸市邱县新城路181号邮编:

057450

17.馆陶县司法局

联系人:程华民电话:0310-2821351

地址:邯郸市馆陶县司法局邮编:

057750

18.大名县司法局

联系人:冯彩玲电话:0310-6585197

地址:邯郸市大名县司法局邮编:

056900

19.魏县司法局

联系人:孟文明电话:0310-3522690地址:邯郸市魏县司法局邮编:05680020.成安县司法局

联系人:温延军电话:0310-7210148

地址:邯郸市成安县瑞华路111号邮编:056700

21.广平县司法局

联系人:冯燕芬电话:15097699275

地址:邯郸市广平县司法局邮编:

057650

(三)报名材料

1、近期小2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2、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3、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其他社会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复印件2份;

6、《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或《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报名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确认报名表》(一式两份)。请登录河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http://www.hebsft.gov.cn),或邯郸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hdsfxz.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所需表格。

报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社会身份证明、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的原件,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单位进行确认。

五、选任程序

1、初步审查。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人选确定。根据考察情况和各县区司法局提出的建议人选,邯郸市司法局研究确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4、社会公示。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司法局做出选任决定,通过《邯郸日报》、邯郸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邯郸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人:赵智文

咨询电话:13603304616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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