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加码 “认房不认贷”提速二手房(3)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 北京晚报 发布日期:2015-06-15 08:43 字号:T|T

摘要:从6月1日起,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开始实行。按照规定,新政放宽了首套房认定的标准。

支招

  外地有房

  不影响北京首套认定

对于此次执行的新政也放宽了在外地有房且想置业北京的购房人。按照规定,对于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就可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值得区分的一类购房人是,以前如果在外地购买了住房,使用了商业贷款。在新政执行前,如果查到了有商贷记录,这样的家庭在京购买第一套房,也不能享受到首套房的政策。

而从即日起,只要这类家庭在北京的房屋交易权属系统中无房,即便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不过,由于公积金一直执行的是还清之后再贷款的政策,因此如果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公积金贷款,还是要先还清的。

  首套房组合贷

  首付最低3成

此次公积金新政中,取消了首套房贷中对房屋面积的限定,无论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超过90平方米,首付都执行2成的标准。

不过,在北京当前的房价下,如果购买大户型的房子,总价肯定较高,如购买一套10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2万元/平方米,总价就达到200万,首付如果40万的话,公积金贷款最高120万,那么就还需要加上贷款40万元商贷做组合贷。

由于商贷首套房规定的首付比例为最低30%,而公积金首套房贷的比例是20%,那么如果使用组合贷,是按照哪个比例来缴纳首付?

对此,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就意味着,目前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应为30%。

  商贷不可转为公积金贷

“公积金的利率和首付都合适,我能不能把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呢?”公积金的新政,也引发了不少已经通过商业贷款买房的业主转贷的心思。网络上,以此为噱头招揽客户的小额贷款公司,也不在少数。

截至目前,北京市并没有出台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因此并不能够进行“商转公”。已经申请并审批完成的商贷购房人,可以凭借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去申请公积金提取,但不能提出解除商贷合同而转为公积金贷款。

“唯一的特殊情况是,只进行到网签环节还未完成商贷申请的购房人,可以重新网签,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提示说。

责任编辑:陈文静 关键字: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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