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学区二手房遇上纠结事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新报 发布日期:2015-03-17 09:05 字号:T|T

摘要:“房子买来一年多了,原来的房主还不把户口迁出去,弄得我们的户口也迁不进来。再过几个月小学就要开始入学报名了,真是急死人。”最近,在义乌上班的黄女士在新浪微博@浙中新报,说她很为房子的事情纠结。

“房子买来一年多了,原来的房主还不把户口迁出去,弄得我们的户口也迁不进来。再过几个月小学就要开始入学报名了,真是急死人。”最近,在义乌上班的黄女士在新浪微博@浙中新报,说她很为房子的事情纠结。

2009年,黄女士与丈夫从老家丽水来义乌工作,不久,他们的儿子在义乌出生。为了让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黄女士与丈夫在2013年购买了江南一区一套二手房。拿到房产证后,由于不急着入住,黄女士把房子租了出去,自己一家则住在青岩刘附近的出租屋内。

今年,儿子到了上学年龄,黄女士开始着手户口迁移事宜。过完年后,黄女士拿着房产证、购房合同以及发票到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不料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户籍暂时还落实不下来,因为该房子的原户主王女士并没有把他们一家的户口迁移出去。

黄女士的购房合同上明确:“甲乙双方应于签订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确保该房屋户籍状态空置。”不过,事情并没那么简单,黄女士购买的这套房子已由原户主卖了两次,黄女士是在第三任房主陈先生手上购买的,合同上涉及的甲乙双方与房屋的原户主并无关系。由于购买房子的前两名房主都没有牵涉到户口的问题,因此在买房时,黄女士也没有意识到户口问题。

几天前,黄女士又找到了陈先生,陈先生与原户主王女士多次联系,希望她早日迁出户口。可直到现在,原户主王女士的户口还在这套已经不属于他们家的房子处。

记者联系了义乌市365便民中心户口办理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接到黄女士的投诉,他们会与原户主取得联系。“一套房子只能有一个户籍。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双方协商。”

昨天,黄女士联系上了王女士,对方表示近期会尽快迁出一家人的户籍。

微建议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义乌市365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核实房屋名下是否有他人的户口,如果有,尽量让对方先迁走再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户口问题明确约定一个违约责任,设定一定的违约金,如果卖方不能在期限内迁走户口,就必须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王赞 关键字:二手房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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