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柳林桥派出所抓获一个“任性”的偷车贼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晚报 发布日期:2015-01-15 09:38 字号:T|T

摘要:一次偷车得逞竟想二次潜入小区行窃,没想到被保安认出,最终落入法网。1月5日,柳林桥派出所抓获这样一个“任性”的偷车贼。

一次偷车得逞竟想二次潜入小区行窃,没想到被保安认出,最终落入法网。1月5日,柳林桥派出所抓获这样一个“任性”的偷车贼。

当日上午11时左右,滏河大街上某小区的保安正在监控室内值班,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监控中。原来,去年12月底,该小区一辆价值2800元的捷安特变速自行车被盗。通过监控视频排查,锁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而此时出现在监控中的这名男子与嫌疑人的衣着十分相似,且形迹可疑。于是,保安立刻报警。迅速赶至现场的柳林桥派出所将该男子抓获。

经过审问,该荣姓男子对两次在该小区偷盗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荣某交代,去年12月底,他在该小区偷车得逞后,便计划再来偷车。1月5日上午,他在小区内发现了一辆没有上锁的凤凰牌变速自行车,便悄悄把自行车搬上楼顶,等时机成熟后,再带车离开。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等待离开时机时,被保安认出。荣某偷窃的凤凰牌自行车已归还失主。目前,荣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家泉表示,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在两千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柳林桥派出所所长丁少娜提醒,临近春节,市民应提高财物防范意识,车辆应及时上锁,并存放在车棚或有人看管的地方,出门时应关闭好门窗等,做好基本的防范措施。

责任编辑:霍艳霞 关键字:邯郸新闻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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