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有禁忌 买卖需注意几大陷阱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爱房综合管理 发布日期:2014-07-23 09:44 字号:T|T

1.不做产权调查

对二手房进行产权调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二手房的产权分为商品房、公房、产权限制房、房改房等很多种类,而不同的种类在购买时的政策也是不同的。其次,还应该调查清楚该房产有没有抵押、查封和诉讼等问题,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房屋买卖前,验证产权证是买房人一般都不会忽略的环节,但产权证的真实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考虑的。最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

出卖人具有合法处分权,是保证“二手房”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的基本条件,否则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陷阱”。要想避开这个陷阱,买房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出卖人必须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 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 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

2.急于交定金

没有了解意向购买的二手房的全面情况就急于交定金是不明智的。因为按照合同约定,在大多数情况下,定金是不退的。所以,除非自己对该房的情况非常了解,否则就不要急于交定金。毕竟现在是买方市场,没有必要那么急于成交。

购买的房屋正由出卖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况下,在买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买房人仍会无房可住。为避免这一陷阱,在购买这类房屋时,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具备交付条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

3.爱屋及乌

很多人在看房时都容易犯一个错误—只关注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其他方面。如遇到价格便宜、喜欢的复式结构,却忘记了测量一下上下两层的层高;看中小区的良好景观却忘记了超高物业费给自己带来的压力……作为购房者应该时刻保持冷静,只根据片面的喜好买房是要不得的。

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

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 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

4.轻信虚假报价

二手房交易的最大“水分”就是价格的不透明化。所以,在买房之前就要对同区域、同档次的二手房价格有个详细的了解。这里推荐大家一个方法—在买房之前走访一下距离该房最近的大型的、信誉好的中介公司,通常就可以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价格。切勿轻信小中介、网络上的虚假报价,使自己承受不应该有的损失。

为卖出房屋,卖房人经常会向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但有些内容并未写进合同中。事后,当买房人发现问题时,有苦难言。为避免这个“陷阱”,买房人应就关心的问题询问卖房人后,尽可能去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里。

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 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 。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交易禁忌陷阱邯郸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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