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可对接换房 子女可就近入学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3-08-06 09:20 字号:T|T

摘要:北京就公租房社会管理和服务征求意见,今后承租家庭失业保障可在承租街道办理——“承租北京公租房的京籍人士的子女今后可以在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家庭成员养老、就医、报销等也可以就近解决。

子女上学、社保医疗、工作就业……今后,承租公租房的家庭也将享受属地户籍居民同样的社会公共服务。昨天,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社会管理和服务的意见》的征求意见稿。住在公租房的本市适龄儿童,有望在公租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入学。

承租家庭享受同等待遇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租房所在区县人民政府应将本市承租家庭纳入属地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享受与属地户籍居民均等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卫生、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社会公共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各政府职能部门和各单位要为公租房承租家庭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外地户籍的公租房承租家庭仍按本市现行的流动人口规定管理。

居委会警务室同步入住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租房小区规划建设幼儿园、学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会养老助残服务设施、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等社区配套用房。同时,公租房居民入住后,社区居委会、警务室、社区服务站等要同步投入使用。

公租房社区首次办理入住手续后,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办事处)的指导下,依法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建工作,完善社区服务站建设,开展社区自我管理和服务。社区居委会应设立居民小组,采取楼委会、楼门自治小组等形式,参与社区居民自治活动。

失业人员社区就业优先

社区配套商业和各类服务机构招聘时,公租房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将被优先录用。低保家庭参加社区公益服务也同样可以纳入市级统一的劳动时间记录。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公租房所在地的社保所应主动为承租家庭中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提供职业指导、介绍、培训信息推荐等公共就业服务,社区配套商业服务项目和社区各类服务机构招聘人员时,要优先推荐承租家庭中符合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公租房承租家庭为本市低保对象的,可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组织下,在社区内参加治安值班、打扫公共卫生、照顾孤老残幼等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劳动时间记录到北京市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时间内。

持租赁合同办就近入学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可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按规定就近登记入学,其家长可持《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户口簿等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公租房项目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为社区居民提供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

公租房产权单位应配合属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公租房社区内引入养老、扶贫、助残、社区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机构,提供专业化的社工服务;此外,还应共同制定社区活动计划,广泛开展展览、文体、公益、敬老、联谊等社区活动,丰富社区住户业余文化生活。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

非京籍承租细则年底须出台

距离明确北京公租房向非京籍人员开放的“公租房细则”出台已有将近2年时间,但截至目前,城六区中除了石景山区以外,尚无其他区出台外地人申请公租房标准。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底之前,本市所有区县的相关细则都将出台。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本市石景山区、怀柔区、通州区和门头沟区的关于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细则已经制定完毕,但除了石景山区外,其余区县目前尚未对外公布。据了解,细则出台的最后期限为今年年底,年底前,各区县非京籍人员申请公租房细则必须出台并对社会公布。

拟调整设计解决小户型稀缺

目前的公租房摇号配租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小户型一房难求、大户型却“租不出去”。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编制保障房“四房合一”的设计通则,结合实际调整保障房户型设计。

这位负责人说,针对户型与承租家庭供求不对等的情况,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考虑修改并重新编制保障房设计通则,通则将更注重结合实际、优化调整。通则将归集四类保障房的共同点,同时单列细则进行差异设计规划。同时将试行根据申请配租的实际情况、数量等来确定各种户型的大致比例。

公租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下月起实施

房管员入户年检转租闲置

今后,公租房小区不单要配备至少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而且每年还将对入住家庭入户“年检”。“年检”不但要检查室内设备设施的状况,还将检查公租房是否存在转租、转借、闲置等违规行为。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后期管理暂行办法》在征集意见后正式发布,并于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

公租房每年入户年检

每个公租房小区都将配备房屋租赁管理服务站,并至少配备2名房屋租赁管理人员。如果小区的租户数超过500户的,应配备不少于3名房管员,并按照每超过300户增配不少于1名房管员。今后,这样的“房管站”和“房管员”或许将成为普通住宅小区与公租房小区最大的区别。

产权单位每季度将按照不低于实际入住家庭户数30%的比例组织入户检查,每年必须对每个入住家庭检查1次。对曾有违规行为的家庭,还将不定期抽查,并适当增加入户检查次数。入户的房管员应该至少2人,要佩戴工作证件。

公租房可对接换房

因为子女入学等原因想调换配租住房地点该怎么办?暂行办法给予了明确答复:经过申请、审核后,如果能有承租家庭想“换房”、而且两个租房家庭的意愿“配对儿”的话就可以调换。如果暂时没有,调换意愿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轮候。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承租家庭提出调换申请后,可以与有相匹配调换意愿的同套型承租家庭调换公租房,如果暂时没有相匹配的,则将纳入市公租房信息管理平台轮候。

■违规首案

违规转租 收房并取消资格

昨天,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向媒体公布了自去年本市开始统筹摇号配租公租房以来,首例违规转租公租房被“收房”并取消资格的案例。

据了解,该公租房承租家庭将公租房转租,但由于租金问题与租客产生矛盾。租客便一气之下化身“污点证人”,将公租房转租的违法行为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目前,市住保部门已经对此进行了查处,该承租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已经在6月底被收回。同时,转租公租房的行为也导致其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项目。

4万套配租配售11月底前完成

公开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8664套,完成全年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的22%。昨天,市住保办通报了今年本市保障房相关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将通过鼓励区县将节余定向安置房转为公开摇号使用等,确保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在11月底前全部完成。

今年本市保障房计划新开工16万套,竣工7万套,计划完成投资460亿。目前,根据建设计划要求,建设项目地块已全部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十八里店周庄三期定向安置房、大瓦窑回迁安置房二期、石榴庄回迁安置房等项目41个,共计8.3万套,完成全年任务的52%。同时,竣工朝阳区王四营限价房、昌平回龙观金域家园限价房、大兴区罗奇营二期公租房和定向安置房等项目 33个,可交用住宅5.1万套,完成全年任务73%。

今年截至目前,全市累计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 3.2万套,其中配租5036 套,配套 2.7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房 8664套,其中配租5036 套,配售 3628 套,完成全年4万套配租配售任务的 22%。其中门头沟区配租配售624套,完成原计划任务500套的125%。

责任编辑:霍艳霞 关键字:北京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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