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不胜防 二手房交易有风险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安阳晚报 发布日期:2012-11-30 08:49 字号:T|T

摘要:随着市民购房理念越来越成熟,价格较低、配套设施成熟的二手房受到了青睐。二手房买卖,不但可以告别“无”房带来的烦恼,还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方式,但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记者从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一起与二手房买卖有关的案件。

随着市民购房理念越来越成熟,价格较低、配套设施成熟的二手房受到了青睐。二手房买卖,不但可以告别“无”房带来的烦恼,还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方式,但也确实存在一定的风险。记者从北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了一起与二手房买卖有关的案件。

家住安阳新区白璧镇的李某,一直在市区打工,今年6月经人介绍与有卖房意向的张某结识。张某称自己在北关区轻工路工行家属院有一处90平方米的房屋想卖,一直渴望在市区安家的李某下定决心买下这套房。协商之后,张某同意将房屋卖给李某并签订了买卖协议,随后收取了李某10万元。

房屋买卖顺利进行,眼看就要拿到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当李某7月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时,工作人员却告诉他,张某提供的房产证是伪造的。李某震惊之余立即与张某联系,经过艰难的协商、讨要,张某只还给李某5000元,并称10万元钱已经都还了债。讨要无果,李某随即报案。

经侦查,2005年张某因犯抢劫罪被文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张某经营起了自己的台球室,并组建了家庭。可是因为经营不善,没过多久,台球室就不得不转让他人。今年年初,因种种原因,张某的婚姻也宣告终结。此次声称的“自己的房屋”,实际上早就在与前妻离婚时,就被法院查封,张某已经放弃共有权,根本无权处置该房。一直没有固定收入的张某为了偿还长期以来欠下的债务,于是他花了300元从路边办假证处非法办理了假房产证,目的就是用于骗钱。

法院认为被告人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经审理后,法院以犯诈骗罪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罚金8万元。此判决已于11月26日生效。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租赁和买卖二手房前一定要注意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谨防上当受骗。

首先,要看资质。务必去正规合法、信誉良好的房地产公司或者中介公司买卖、租赁房屋。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明、合法出售或出租手续。切勿轻信个人或黑中介公司的花言巧语。

其次,慎签合同。在购房或租房前要认真核查所有产权证明以及二手房主或者房东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在签合同前要看清条款,避免中介陷阱。本案中被害人在付款前如能到房管局核实一下房产证真伪,就会避免钱财被骗。

第三,小心付钱。签订合同后最好先付部分款项,不要一次性付清全部大额款项,等所有手续办完后再全部支付。

另外,要保全证据。如发现上当受骗,一定要及时报警,为警方侦查破案赢得时间,同时要保全相关证据。

责任编辑:王帅 关键字:二手房交易风险房产邯郸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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