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居民购“净煤”每吨补贴150元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燕赵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4-11-07 10:37 字号:T|T

摘要: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2014年不具备改用天然气、电、集中供热等替代的散煤取暖居民用户,市政府对居民购置使用洁净型煤给予每吨150元的补贴。

11月4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2014年不具备改用天然气、电、集中供热等替代的散煤取暖居民用户,市政府对居民购置使用洁净型煤给予每吨150元的补贴。

市环保局大气污染防治处主任苗坤向记者介绍,与普通燃煤相比,洁净型煤具有无味、无烟、耐烧等优点,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40%至60%左右,二氧化氮排放量降低40%左右,烟尘排放减少约60%,强致癌物减少50%以上,具有明显的环保效果。为进一步加大燃煤污染控制力度,改善空气质量,我市日前印发的《邯郸市2014年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市主城区环路以内区域,即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北至北环路这一区域,2014年不具备改用天然气、电、集中供热等替代的散煤取暖居民用户,市政府对居民购置使用洁净型煤给予每吨150元的补贴。

据了解,主城区共涉及分散燃煤采暖居民32828户,今年计划推广使用洁净型煤6.3万吨。主城区洁净型煤销售指导价由市物价局根据市场行情,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进行核定。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按核定扣除政府补贴后的价格,向居民用户出售。对推广使用洁净型煤的补贴资金,依据实际推广数量,经核实后,从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一次性拨付。

自去年底以来,我市共建成大尧物资有限公司、赵都瑞日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等9家洁净型煤配送企业,其中主城区5家。除主城区外,涉县、武安市、成安县、邱县、肥乡县等5个县(市)城及城关镇、周边村,推广使用洁净型煤,2014年计划推广使用量19.1万吨,这5个县(市)居民购置洁净型煤补贴办法由县(市)政府制定或参照执行。其他具备洁净型煤生产配送条件的县可试点推广。

责任编辑:霍艳霞 关键字:推广洁净煤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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