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首次明确街道办为监管主体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7-02 14:54 字号:T|T

摘要:日前,邯郸市出台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首次明确街道办为监管主体。

日前,邯郸市出台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意见,首次明确街道办为监管主体。

按照这一规定,街道办是物业管理属地监管主体,主要负责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监督考核和业绩评定,指导业主筹备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处理在物业管理中发生的重大矛盾纠纷。对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形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现有旧住宅小区,采取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原建房单位(售房单位)自行管理、社区组织管理、业主自营式管理等方式。住宅小区内不得开设练歌房、网吧等对群众居住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经营项目。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物业服务费与水、电、暖等费用捆绑收取。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街道邯郸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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