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要过户 买房人竟多出15万元遗产税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日期:2014-04-15 08:18 字号:T|T
买房卖房是个人投资的大事,尽管有中介做担保,但并不是万无一失。近日,鄞州消保委处理了一起二手房投诉,买房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房子的户主是卖方的老父亲,但老父亲已经去世,一下子要多交15万元遗产税,而房产中介为促成交易隐瞒了实情。
投诉者李先生是个生意人,想找合适的店面房。去年8月初,他在姜山某中介公司的撮合下,相中了位于姜山菜场一至三层的118平方米的街面房,当时房屋总价为120万元。不久,他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先生先支付总房价的一半即60万元给卖方孙先生,余下房款在过户手续办理后一并付清。
李先生爽快地答应了,并支付中介公司8000元的中介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他发现总费用增加了15万元。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经了解才得知房子的主人并不是签合同的孙先生,而是孙先生的父亲,老父亲已过世。按照《继承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继承手续办理需要向国家缴纳一定比例的遗产税,这15万元就是孙先生未缴纳的遗产税。李先生大呼上当受骗,可合同也签了,手续也办了大半,难道这笔钱要自己出不成,他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找姜山消保分会寻求帮助。
鄞州姜山消保分会认为中介公司在知道内情的情况下,为促成房屋买卖从中获利,故意隐瞒真相,在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让买方蒙受损失。最后,工作人员根据《消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认定房屋买卖无效,要求卖方立即退还买方李先生预付本金60万元并支付银行同期利息,中介公司退回中介费给买方,工商部门还对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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