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没还清 法院划扣住房公积金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新快报
发布日期:2014-03-26 09:05
字号:T|T
摘要: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时,首次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个人公积金执行案件。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近日深圳龙岗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时,首次通过扣划被执行人个人公积金执行案件。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深圳市用人单位及个人须按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金额属于个人财产,因此,法院在执行案件时,除传统“五查”范围外,还可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个人账户纳入财产范围。
龙岗法院对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刘某应支付张某借款90350元及利息、律师费7000元。因被告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经查,刘某为某机关单位公务员,在该院有多宗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欠款金额近60万元,而被执行人除工资收入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按照采取强制措施的顺序,该案按月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收入,但至2014年3月份,仍有本息4万余元未付清。考虑到被执行人为公务员,其公积金个人账户应有余额,法官遂到龙岗公积金中心查询,查实被执行人公积金个人账户中尚有4万多元,遂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给公积金中心,通知该中心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公积金个人账户的金额。龙岗公积金中心经向上级汇报后,协助该院扣划了4万余元,该案顺利执结。同时,承办法官还通知其他轮候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承办法官继续对被执行人公积金个人账户、发放住房补贴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