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3-08-13 10:17 字号:T|T

摘要:我市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进行了衔接,现将衔接目录予以公告。对于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执行,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于下放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与省政府公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3〕17号)文件要求,我市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监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项目进行了衔接,现将衔接目录予以公告。对于公布取消的事项,有关部门要坚决停止执行,并做好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于下放事项,要规范审批行为,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8月6日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邯郸政府邯郸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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