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烟台经适房收益五成归公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邯郸置家网 发布日期:2013-07-31 09:39 字号:T|T

摘要:青岛市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30日起开售。而烟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人需满5年,也被允许上市交易,收益一半归公。

青岛市2013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30日起开售。而烟台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人需满5年,也被允许上市交易,收益一半归公。

按照规定,在青岛经济适用住房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在烟台,购房人要按照财税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款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政府可优先回购。5年内确需上市交易的,由政府按原价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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