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住房公积金可支付公租房廉租房房租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沈阳日报 发布日期:2012-12-10 09:00 字号:T|T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公租房廉租房房租
  12月9日,记者从有关部门得到最新消息,从现在开始,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房租。
  申请条件: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不包括已经领取政府廉租住房补贴),承租人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审核要件:身份证(职工本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房产部门对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批件;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房租缴费证明;承租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提取额度: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提取金额,为不超过当年房租和住房公积金定期余额(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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