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未完成拆迁就建楼 数百业主5年无法办房产证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8-04-16 09:10 字号:T|T
摘要:日前,融安县东方上城小区业主反映,2013年以来,他们的房子入住后,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而该小区房开商张贴公示称,无法办证的原因是“因没有完成拆迁,有一个单元未建成”以及“土地抵押未到期”。对此,业主纷纷质疑。
日前,融安县东方上城小区业主反映,2013年以来,他们的房子入住后,迟迟无法办理房产证。而该小区房开商张贴公示称,无法办证的原因是“因没有完成拆迁,有一个单元未建成”以及“土地抵押未到期”。对此,业主纷纷质疑。
“未完成拆迁”
4月4日,记者来到融安县长安镇东方上城小区40栋。
“我们这栋居民楼,2013年交房,至今无法办理房产证。每次去咨询房开,房开都称很快就会帮办理好,但一直没有进展。”40栋业主罗女士介绍,之前,房开在小区门口张贴告示,称无法办理房产证是因为40栋有一个单元因拆迁问题没有建成。
业主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房开张贴的公示,上面显示,40栋42户业主的办证情况一栏都写着“因拆迁问题,尚有一单元未建,房产局不同意办理房产证(即不动产权证)”。
业主称,他们曾到房产局询问。房产局称,房开未完成拆迁,所以无法办证。
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小区40栋旁确实是有一栋尚未拆迁的3层楼房。
据业主介绍,他们向相关部门了解到,一栋居民楼必须在完成拆迁的情况下,才能完成地勘和设计,并在规划部门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后到相关部门取得施工许可证,在楼房完全建好后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预售证,方能对外销售。
“房开在没有完成拆迁的情况下就建房和售房,明显存在违规行为。”业主们表示,房开能跳开第一步而拿到各种证进行建房售房,相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便是房开恶意欺瞒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也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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