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央行将给予证金公司流动性支持

扫描到手机 政策法规 来源:证监会 发布日期:2015-07-06 18:17 字号:T|T

摘要: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由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证券金融机构,其职能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通融通服务,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监控,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的供给,以及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7月5日,证监会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股票市场稳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为充分发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扩大业务规模等,中国人民银行将协助通过多种形式给予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支持。

相关背景: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务院决定,由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证券金融机构,其职能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提供转通融通服务,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统计监测监控,运用市场化手段,调节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的供给,以及中国证监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单位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证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规模,与其业务量直接相关,无论转融券还是转融资,都需要消耗证金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资本金规模的扩大意味着可提供转融资资金规模的扩大。

据了解,目前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资余额为1100亿元,成为连接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一道重要渠道,有利于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王晶 关键字: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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