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屋非学区房 买家诉卖家返还定金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4-12-06 16:12 字号:T|T

摘要:通过中介购买海淀区一套学区房,交完定金网签时发现该房并不属于学区房,购房人刘先生遂将卖房人曹先生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通过中介购买海淀区一套学区房,交完定金网签时发现该房并不属于学区房,购房人刘先生遂将卖房人曹先生诉至海淀法院,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定金10万元。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刘先生诉称,为让孩子能在农科院附小上学,故委托北京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买附小的学区房。今年夏天,经某地产介绍,刘先生与曹先生签订了合同,刘先生还付了10万元定金。

几个月后,刘先生网签时发现,所购房屋地址与之前所签合同中的地址有一字之差。为此,刘先生向曹先生和某地产核实,二者均称该房不是合同约定的房,但也是农科院附小的学区房。可刘先生了解到,网签所载的房并不在农科院附小的招生片区内。

刘先生认为,曹先生明知其房屋并非农科院附小学区房,却和自己签订合同并收取定金,在提出异议后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所以诉请海淀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并返还定金。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李佳佳 关键字:学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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