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合法民营民企遭强拆 为违建私立学校让路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中国日报网 发布日期:2014-11-16 10:15 字号:T|T

摘要:11月12日,河北邢台市民叶海河向媒体透露,早上5点左右,位于河北邢台市开发区黄家屯村附近的清华水暖城遭到200余人突然拆迁。

11月12日,河北邢台市民叶海河向媒体透露,早上5点左右,位于河北邢台市开发区黄家屯村附近的清华水暖城遭到200余人突然拆迁。其中部分为该区火炬街道办事处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周围村民和社会人员。10余人在睡梦中被强拉出房间,所有物品全部被埋在废墟中。

清华水暖城位于开发区富强路北侧,占地10亩,是通过招商引资途径,以出让方式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并于2004年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当时在邢台县工商局登记的合法企业。2006年,由于该企业法人病逝,其子女便不再经营,清华水暖城场地则用于出租。

清华水暖城场地管理者叶海河介绍,12日早晨五点左右,还在睡梦中的他被人强行拉出去之后,现场200余人。其中有部分为该区火炬街道办事处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周围村民和社会人员,两台钩机开始作业,地面上建筑被拆除,所有物品都被埋在里面。在此租住的汽车修理厂、铝合金门市、长城润滑油仓库等商铺全部被铲平。

蔡晋波,邢台宁晋县人,2009年租用清华水暖城一部分场地开办汽车修理厂,生意经营的不错,日子过得红火。一家四口就住在在汽修厂里面,房子被强拆后并无其他住所,只能临时借宿朋友家。

“院外聚集200余人,一群‘黑社会’模样的人对院里大喊‘不出来的就等着砸死在里面吧’,两个孩子也被不明人员从被窝里面强行抱出,随后便报了警,”汽修厂老板蔡晋波说。

开发区火炬大街派出所所长靳哲介绍,接到群众报警,由副所长张华敏带队出警。但这是政府(指办事处)行为,派出所没办法制止。民警在现场给办事处领导打电话但联系不上,派出所出警到现场已经尽到最大责任,之前就此事也层接到过群众多次报警。

据清华水暖城方面提供的早前影像资料显示,开发区黄家屯村村民曾多次长时间的在此堵门口。画面中一村民说:“我这是人家叫我来的,给我钱了,要不给钱,我干什么跟这坐着。开发区给我的钱,开发区的叫我来我就来,有事你们找开发区去”。

另据录音资料,10月25日晚,火炬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赵中海曾到清华水暖城对此事进行过协调,但赵副书记之行并未解决问题。然而在沟通时他则表示,开发区财政已经拨付20万元的“堵门经费”,要是再不搬迁,这些钱雇人堵门足够堵到过年。

在邢台市开发区管委会宣传部办公室,该部副部长卢达答复记者说:“早上的强拆是村里边拆的,清华水暖城是租黄家屯的地,没给租金,详细情况应该问黄家屯村里或者是火炬街道办”。

清华水暖城提供给记者的当年与黄家屯村委会征地补偿协议中显示,不存在所欠租金等问题,并按程序取得由邢台县人民政府颁发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火炬街道办事处城建办一位曹姓工作人员表示,该办已成立拆迁指挥部,街道办副书记赵中海任主任。早上强拆是接到单位办公室通知,部分工作人员早上六点就已经到位。

在这片被铲平的清华水暖城身后,记者看到三栋五层高的楼房已拔地而起。据了解,此处建筑为邢台市教育规划的思源学校。

“今年年初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区征求意见,筛选出来有一项就是上学难这个问题。由于开发区没有像样的学校,经管委会开会研究决定,将思源学校列到开发区2014年的民心工程之中”,开发区管委会宣传部副部长卢达说。

在思源学校施工现场记者观察到,数百名工人和各种机器正在井然有序的施工作业。被强拆的清华水暖城所占场地仅距该学校几步之遥,并且在思源学校的建设规划以内。

在河北邢台开发区官方网站上一条“社发局采取并联工作法超常规做好思源实验学校建设工作”的消息显示:开发区决定建设思源学校以来,社发局将学校建设工作提上重要日程。为了达到2015年9月1日正式招生使用的目标,社发局采取并联工作法,建设方案设计、地质勘探、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进场施工、预算财政评审、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等几项工作同时进行。

随后记者先后采访了邢台市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局,住建局和国土资源局,令记者不解的是,他们给了几乎同样的答案,“负责该项目的同志不在,具体情况不清楚”。

据开发区管委会宣传部副部长卢达介绍,思源学校没有土地证,是边建设边跑这些手续,之前处罚程序已经执行过,目前相关证件正在办理之中。

为解决孩子上学难问题,基层政府建设民心工程固然是百姓所盼,但所涉征地拆迁问题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在未取得土地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审批之前,项目施工单位不能擅自开工建设。特别是拆迁补偿问题尚未解决时,基层政府应妥善化解官民之间矛盾,依照法律法规解决各方问题,而不是组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人员采取暴力、威胁等方式激化矛盾,实应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真正含义。

律师说法

河北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红元认为:邢台开发区火炬街道办事处的拆迁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首先,办事处不是强制拆迁的实施主体。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办事处不是强制拆迁的主体。

其次,办事处实施拆迁的程序错误。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作为本案中实施拆迁工作的办事处在未与清华水暖城业主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强制拆迁程序错误。

最后,办事处的行为违法。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办事处采用暴力拆迁不符合法律规定,办事处的拆迁行为清华水暖城业主给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王赞 关键字:强拆违建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