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晚报 发布日期:2014-10-21 09:28 字号:T|T

摘要: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0月19日0:00—10月20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根据河北省环保、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10月19日0:00—10月20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Ⅳ级应急响应。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呼吸道疾病等易感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如不可避免要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及社会公众采取以下减排措施。

1、倡导社会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2、建议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能源消耗;

3、建议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原地怠速运行;

4、建议公众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5、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6、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

7、减少道路人工清扫,加大机扫保洁力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8、建议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9、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根据大气污染情况适当调整产能,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四、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动员辖区内各单位、各社区配合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实施;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

望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妥善安排好生产生活,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邯郸市人民政府

  相关链接

  重污染天气预警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

经预测,某一设区市未来1日将发生200<AQI(空气质量指数)<500时,发布该市蓝色(Ⅳ级)预警。某一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AQI>200,但未达到橙色(Ⅱ级)、红色(Ⅰ级)预警等级时,发布该市黄色(Ⅲ级)预警。某一设区市将发生连续3日300<AQI<500时,发布该市橙色(Ⅱ级)预警。某一设区市将发生1日以上AQI≥500时,发布该市红色(Ⅰ级)预警。

责任编辑:王彤 关键字:邯郸发布蓝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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