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二手房原房主户口不迁走 购房人也可落户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9-28 08:13 字号:T|T
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石家庄二手房原房东户口不迁走,该如何落户?”的问题。石家庄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同时,通知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对拒不迁出的,可在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予以落户。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去年买的石家庄市联强小区的房子,当时原房东说她新买的房子的房产证没下来,所以在中介那商量了下说最晚今年五一迁走,但是中介没把这条写进来,今年7月份需要户口所以就去办理落户手续去了,结果原房东的户口还没迁走,联盟派出所告知说必须原房东自愿迁走,否则我们是不能落户的,于是联系了房东,电话显示不能接通,7月底碰到原房东,提到这件事,她说是最近工作忙,手机不能接通是因为出差换手机号了,有时间立马去办理迁出手续。8月底我出差回去后又去办理去了,原房东还是没有迁出去,再联系时,电话显示已经停机,感觉这是故意的,现在着急办理工作转正的事情,不是城镇户口不能上五险,后悔死了,当时不作好人也没后边这么多事
户籍管理制度里边说是可以强制迁出的,为什么派出所不给办理,而且现在中介也在推责任,让我们自己联系原房东。
石家庄市公安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
网友朋友您好。接到您询问“石家庄二手房原房东户口不迁走该如何落户”的事宜后,我支队高度重视,立即与新华分局、联盟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根据《河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发生转移,新入住户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新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可以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同时,通知原户主将户口迁出;对拒不迁出的,可在派出所设立的公共地址上予以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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