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民购400万元二手房被卷入他人借款官司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云南网 发布日期:2014-03-03 09:24 字号:T|T

摘要:家住新亚洲体育城星都总部基地的杨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花了400多万元从朋友的手中购买了一套复式楼,实际上已经居住这套房屋一年的她却被卷入他人的借款官司。棘手的是,别人到法院打官司,她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却成了财产保全的对象。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杨女士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借款案被推向了执行阶段后,她再次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但一审法院依旧驳回了她的异议。2月25日,昆明中院执行局对杨女士的执行异议申请进行了听证,但申请结果尚未定论。

花400万元买的二手房还没过户呢,竟然—— “别人打官司,把我的房卷进去了”

家住新亚洲体育城星都总部基地的杨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花了400多万元从朋友的手中购买了一套复式楼,实际上已经居住这套房屋一年的她却被卷入他人的借款官司。棘手的是,别人到法院打官司,她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却成了财产保全的对象。为了保住自己的家,杨女士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借款案被推向了执行阶段后,她再次向法院提出了执行异议,但一审法院依旧驳回了她的异议。2月25日,昆明中院执行局对杨女士的执行异议申请进行了听证,但申请结果尚未定论。

房子莫名卷入“借款纠纷案”

2010年12月,杨女士花400万元从周某的手中购买了一套400多平方米的复式楼。该复式楼位于新亚洲体育城星都总部基地。当月双方签订了订金合同后,于2010年12月29日完成了房屋交易并签订了购房合同。

杨女士说,签订购房订金合同后,她第一次通过转账的形式,向周某支付了200万元。签订合同时,又支付了余下的200万元。2011年1月1日,周某将房子交付杨女士占有使用。

在第三方中介公司的见证下,双方在协议上约定,签订合同时,乙方杨女士已全部将房款支付给甲方周某,周某也已全部收到房款,以此合同为准,无其他任何收据。周某在3日内将此房交由杨女士使用。并约定交易完成后,其余包括过户手续在内的费用由杨女士完成支付。

令杨女士没有想到的是,当双方准备将这套房子办理过户手续时,这套房子却还没有房产证,原因是整个小区的住户都还没有办理房产证。“我当时法律知识不够,想着房款都给他了,房子他也交给自己住了,等到有房产证的时候再去办理。”杨女士说。

然而这个想当然,让杨女士此后3年陷入了被动局面。

这年年底,从官渡区法院传来消息,一起起诉周某(卖房给杨女士的人)借款纠纷案正在官渡区法院开审。令杨女士惊讶的是,原本这起借款纠纷案与自己并无瓜葛。但在该案的审理中,债权人一方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而保全的房产正是她这套与周某尚未过户的房子。自己已经住了3年了,难道这套房子还会从自己的手中飞掉不成!为阻止这次保全行为,杨女士立即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异议申请。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小区邯郸出售邯郸二手房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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