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方欲收回车位强行安地锁 业主报警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3-10-03 09:34 字号:T|T

摘要:9月30日傍晚,西城区朗琴园8个地库车位被产权方安上地锁,引发业主不满,随后,经属地派出所民警协调,地锁被拆除。

9月30日傍晚,西城区朗琴园8个地库车位被产权方安上地锁,引发业主不满,随后,经属地派出所民警协调,地锁被拆除。

居民李先生说,9月30日晚,他停车时发现,在自己从物业处租赁来的车位上,有工人正在安装地锁,“在我的车位上安了地锁,以后我还怎么停车。”

据悉,产权方从9月27日开始在车位上强行安装地锁。物业曾多次与产权方协调,希望在合同到期之后,双方协调处理车位问题。

朗琴园业主表示:“产权方装地锁,就是为了让我们无处停车,好高价销售车位。”

据了解,朗琴园小区共有2400多户,规划车位1629个,私家车约有2036辆。地下停车位共1298个,其中699个地库车位产权归珠海市建兴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有。今年8月,产权方要求收回699个车位,并于9月份开始在其中8个车位上安装地锁,准备进行出售。

据了解,当晚业主报警后,经属地派出所民警协调,所安装的地锁已被拆除。

>>产权方

贴通知告知车主挪车

针对此事,珠海市建兴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先生说,产权方有权在车位上安装地锁,“目前我们也在和物业进行沟通。”

张先生还表示,他们先贴通知告知车主,如果车主拒不挪车,他们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于有租赁合同且合同未到期的车主,他们会去找物业协调。

>>物业方

车位未售出前保证业主使用

嘉浩物业朗琴园项目部负责人邢女士说,物业是小区的管家,拥有对小区统一管理的权利。

邢女士称,车位属于小区配套设施,物业理应保证业主的使用。车位未售出之前,物业要保证业主的正常使用。销售完成后,产权方或业主可以拿着相关手续来找物业,“我们将积极协调处理此事”。(记者 施志军)

责任编辑:李慧超 关键字:停车位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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