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扩建工程有个钉子户 市住建局:将收房并罚款

扫描到手机 热点话题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9-04 08:59 字号:T|T

摘要:福田人民医院扩建拆迁工程于去年底启动,给业主的拆迁补偿方案包括“换房”和“换钱”两个方案。

昨天记者再次来到福田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工地,终于联系到了“钉主”容某。容某拒绝与记者见面但在电话中否认有两套政策性住房,并称将要走法律程序。而市住建局就此事复函表示,将启动“收房”行动——由住宅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按照原价收回,同时对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钉主”:

买房花了17万元

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福田区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工地,尝试联系“钉主”容某。沿着绿色防护网,走进巨大坑基旁的“福田医院宿舍1号楼”,楼道上饭盒、垃圾遍布,蚊虫滋扰,居住环境已较恶劣。来到409室门前,记者数次敲门均未有应答。

随后,经过多次尝试,记者终于拨通了容某电话。刚通话,容某就否认他“没有两套政策性住房”,并称买福田人民医院这个房子“当时就花了17万元,怎么会是政策房?”记者追问对房子拆迁有何诉求?他表示,有关诉求他在给法院的上诉书上已经说了。但随后他又表示“明天再回应记者”。

知情人士:

房主曾多次改变诉求

据记者了解,福田人民医院扩建拆迁工程于去年底启动,给业主的拆迁补偿方案包括“换房”和“换钱”两个方案——如果选择换房,按照1:15的比例换新房,因为历史问题没办到证的福田医院宿舍房旧房可以换成有证的邻近园博园的安托山一冶项目的新房,另外还会有补偿款(82平方米的房子约为30万元补偿款);如果选择换钱,则按照不低于市场价的评估价补偿,另外还有货币补偿的补助和提前签约、搬迁奖励等。在去年的拆迁签约仪式上,不少业主因为有房居住,选择了货币补偿。

昨天,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关于拆迁补偿,容某已经数次“变卦”,最开始是要求补偿周边市场同等套内面积新房的金钱,随后又要求到就近安置新房,再后来补偿同等价值房屋与连带重大财产损失,甚至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与导致严重疾病的损失,以及法律事务费等等。

市住建局:

该安居房将原价收回

昨天,记者从福田区有关部门查阅到一份深圳市住建局8月23日给福田区住建局“关于容某购买两套安居房问题的复函”(深建房改<2013>221号)。其中载明:容某家庭购买和拥有两套政策性住房行为一直持续至今,违反《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15条规定。根据《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第七十六条规定,只准保留其第一套安居房,其福田医院职工宿舍楼一栋第五楼梯口后座西栋409号安居房由住宅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按照原价收回,同时对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霍艳霞 关键字:广州钉子户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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