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另有隐情 中介收了2万定金想撒手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胶东在线 发布日期:2013-06-07 08:32 字号:T|T

摘要:陈先生(化名)想在莱山区买套能快点入住的二手房,通过莱山区的安泰房产选中了飞龙小区的一套房子,结果签合同交定金后中介曝出房主出了事故,而且这套房子有两个继承人。陈先生想退房,中介方却撒手不管了。无奈之下陈先生通过本网热线QQ群137903439求助,希望退掉房子拿回定金。

签完合同交完定金
  发现房子还有隐情
  陈先生于5月31日通过中介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当时还交给中介2万元的定金。签完合同后,陈先生注意到合同的第十四条其它约定事项一栏,中介手写了几句话:房价内包括煤气投资,固定装修。甲方因在外地,公证与某某名下,代为办理过户手续及物业房屋交接。陈先生以为房主在外地,委托其对象办理过户手续,可是他仔细向安泰房产的业务员了解后得知,房主已经过世了。
  陈先生当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对象,他的对象胆子小当即就不想要这套房子了。6月1日上午,陈先生就联系了安泰房产,表明要退房。“中介的态度马上就变了,还指责我态度不好。”因为第一次买二手房担心出现问题,陈先生说他问了中介好几次这个房子有没有问题,中介都说没问题,结果签合同时写上房主在外地,事实却是房主已经过世了。陈先生现在就想着赶紧把房子退掉,不再买二手房了。
  三方洽谈不欢而散
  中介方只认业绩
  陈先生找律师咨询过,这份合同存在虚假条款,属于无效合同。中介方隐瞒了房主去世的事实,而且房主还有一个儿子,也就是说这套房子有两个继承人,产权不明晰。随后的几天里,陈先生多次与安泰房产联系,但对方态度不友好,认为房子卖出去了就没有中介的事了。
  经过多次联系后,安泰的一位经理安排了三方洽谈,让陈先生通过中介与卖方沟通解决此事。6月4日晚,陈先生于18点多来到安泰房产四季花城店,买房时的业务员并不在店里,一位刘姓店长接待了他。刘店长表示自己对此事不了解,房子本身没有问题,陈先生要退房要与卖方沟通。
  卖方到场后对于要退房一事十分不快,认为签了合同就该按合同执行,当陈先生指出合同手写条款有不实之处,卖方依然态度强硬。
  中介方的刘店长说,他每个月都会碰到几个退单的情况,一般都是卖方或买方找理由,有的卖方毁约后转眼就把房子高价卖出去了,买方也经各种理由来退单,之后再在别处买房子。他有业绩的压力,希望陈先生与卖方好好协商。至于合同中的不实条款,刘店长认为买卖双方已经签了字就表示认可,与中介方无关。
  实际上合同上的不实条款是由中介方的工作人员手写上去的,在合同的下方有卖方、买方和中介方的签字、印章。
  合同已解除
  中介方收了3500元费用
  记者咨询了山东星河泰律师事务所张日军律师,他说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如果买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现在买方要求解除合同是因为合同中有不实条款,二是二手房的产权不明晰,过户可能存在问题。虽然房主过世了,但他还有一个孩子,他的夫人与孩子都有继承权,在另一个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情况下,这份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而中介也应该退还定金。
  三方洽谈之后,中介方表示会跟卖方沟通,了解卖方的意思,6月5日陈先生从中介主了解到,卖方认为是陈先生毁约,要求他赔偿。6日上午,三方再次进行商谈,陈先生说,他与卖方的合同已经解除,中介也把收取的2万元定金退给他,但另外收了3500元的中介费。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买卖中介定金邯郸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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