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购房资格被忽悠签下协议 法院:无需付中介费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山西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2-12-29 10:10 字号:T|T

摘要: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因违反房屋限购政策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女士只需支付中介公司从事居间活动的合理费用2000元,而不必支付中介费。

高女士通过中介公司买房,在买房时并不具有购房资格,而且最终也没有实际购买房屋。中介公司因高女士一直没有支付中介费,将其起诉到法院。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因违反房屋限购政策引发的居间合同纠纷,最终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高女士只需支付中介公司从事居间活动的合理费用2000元,而不必支付中介费。

分 析

审案法官表示,一方面,经中介公司提供居间服务,高女士与邱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且高女士、邱某及中介公司已在《居间服务合同》中确认由高女士支付居间代理费。故高女士虽称其并无购房资格,在未看过相关合同及购房承诺书内容的情况下签字确认,可法院认为,高女士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身行为有足够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对于其辩解,不予采信。

另一方面,中介公司作为专业的房地产专业机构,明知高女士没有购房资格还与其签订合同,对此亦存在一定过错。

综上,因为高女士未实际购买房屋,因而不必支付中介费。故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帅 关键字:购房涨价房产邯郸二手房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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