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客要求退转让费合理吗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长沙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2-12-10 09:39 字号:T|T

摘要:来电显示:我的一处门面3年前租给了别人,现在的房客是从我以前的房客手上转让过来,然后和我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结果二手房客说他做生意亏了,要我退给他当时转让门面的2万元转让费。

来电显示:我的一处门面3年前租给了别人,现在的房客是从我以前的房客手上转让过来,然后和我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合同到期,结果二手房客说他做生意亏了,要我退给他当时转让门面的2万元转让费。

对此我不同意支付,因为转让费我并没有收。请问对方的要求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张女士

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服务专线律师廖格平答复:门面转让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办。二手房客从他人手上转租门面,交给对方转让费,这是他们之间的约定,和你无关。现在你和二手房客的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没有续签,二手房客应当搬出门面,而无权要求你支付转让费给他。如果二手房客认为自己交了转让费,转让的门面经营并没有获益收回投资,这是他自己要承担的经营风险,也与你无关。所以,租赁合同到期后,二手房客要求你支付转让费是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对方搬出去,如果和对方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搬出去,并赔偿占用你的门面给你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二手房客,退转让费,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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