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没装“防雷设施”挨罚 开发商不服状告气象局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云南信息报 发布日期:2012-11-21 09:14 字号:T|T

  2009年6月,昆明田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丰公司)开发建设了“候谷花园”项目,但至今没有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行政审批。多次劝说无果,昆明市气象局对该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因对处罚不服,该公司申请了行政复议,却接到了维持原处罚的决定。今年10月,依然不服的田丰公司向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昆明气象局告上了法庭。
  防雷装置不接受审批受处罚。
  2009年6月,田丰公司开发建设了“候谷花园”项目,位于新迎路与新兴路交会处。按照《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昆明气象局要求田丰公司办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行政审批,但一直没有得到田丰公司的回应。在没有办理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候谷花园”项目开工,并于2009年12月向社会公众预售房屋。
  “按照法律法规,建筑开工前要将防雷装置的设计进行审核,通过了才能开工。”昆明气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孟庆凯说,气象局在建筑竣工时也要对防雷设施进行验收,才符合规定。
  多次劝说无果,昆明市气象局对田丰公司予以了2万5千元的行政处罚。因不服此处罚,今年7月,田丰公司向昆明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田丰公司认为,“候谷花园”项目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属合法开工,而且昆明市气象局无权对建设工程防雷进行管辖。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认为,昆明市气象局是合法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作出此行政处罚,并依法作出了维持原处罚的决定。
  开发商将气象局告上法庭
  今年10月,田丰公司向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昆明市气象局对该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程序,要求撤销。
  田丰公司认为,该公司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并依法取得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违反法律,因此可以开工建设。同时,田丰公司认为,法律只赋予了昆明市气象局对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给予意见的权力,并未赋予昆明市气象局对防雷装置进行审核的权力。
  对此,昆明市气象局认为,“候谷花园”项目防雷装置未经审核即开工,是违法行为。“建筑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对此国家确定了建筑工程由建设部门主管,各专业部门分工配合的管理模式。”孟庆凯说,建筑工程不能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开工,消防部门、环保部门以及气象部门的审批一样都不能少。今日上午,呈贡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据昆明市气象局统计,目前昆明市有超过一半的高层建筑的防雷装置未经气象部门审批,而这其中有三到四成经过劝说后做出了整改。“像田丰公司这样一直拒绝审批的是第一例。”昆明市气象局局长李文祥说。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楼房防雷挨罚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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