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于市场价还要一次付清的二手房真要小心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杭州网 发布日期:2012-11-20 09:47 字号:T|T

又是全额付款

又冒出10年租约的租客

和孙女士案子类似的房产纠纷再次出现

今年7月底,杭州孙女士通过卓家房产中介,从一委托人手中,买下滨江锦绣江南小区一处114平方米房产,打算作为女儿婚房。等她全额支付了216万元(198万元房款+18万元税费),拿到房产证的第二天,却发现一个令人崩溃的事实:房子里还有一位租客刘先生,他跟原房东王先生签了20年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女儿女婿把原房东和中介公司告上

 

法庭,要求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中介也要共同承担责任。目前,这起案件正在滨江法院审理中。(本报曾多次报道)

昨天,上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位法官说,他手头也接到了类似的一起案子,刚刚调解掉,涉案的几方当事人对结果都很满意,新房东也拿到了房子顺利入住。

上城法院诉调对接中心是全省第一个独立建制的诉调对接中心。它刚建成不久,10月23号正式收案,所有的民事案件先到诉调中心来,能调解就调解,调解不了再分去民庭开庭审理。

法官回忆:“10月25号这天,我们收了两件案子,其实是同一件事引发。一看到起诉状我就想到了滨江孙女士这个案子,太相似了。这次是新房东告租客,要求法院判令租客腾退房子,保障他们的物权。另外,租客也同时起诉原房东,要求他返还借款10万元。”

“新房东是一对40多岁的夫妻,家在余杭。到法院的时候,情绪也很激动。他们说,今年9月在江城路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82个平方,165万元。中介带着他们看了好几次房,房间都是空置的,不像有人居住。他们办理了过户手续,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房款,准备搬进去时傻了眼——房子的锁被人换掉了,而且里面竟然住了人,是一个30多岁的男人和他的女朋友。”

“这个男人说,这房子他6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向原房东租下来了,租期10年,到2022年才到期,买卖不破租赁,让夫妻俩10年后再搬进来。”

夫妻俩赶紧问原房东是怎么回事,原房东说,他的确在几个月前签了这么一份租赁合同,租期10年,租金10万元。不过自己也是因为欠了对方10万元钱的高利贷,迫不得已才签下的,对方还让他写了一张收到10万元租金的收据。

夫妻俩让原房东把房款还回来,这房子他们不要了。可原房东说,房款他早就拿去还债了,他投资失败,欠了一屁股债。

走投无路下,夫妻俩只好报警,要从租客手中把房子抢回来。

紫阳派出所出了警。租客拿出租约给民警看,说他是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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