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计税系统基准价会动态调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2-11-13 08:43 字号:T|T
广州市地税局:基准价会根据评估数据定期和不定期调整
本报讯 (记者何颖思)昨日本报独家报道了存量房(二手房)计税评估系统今年上线后,有住宅计税价格被“高评”,有中介人士建议增加评估系统的样本数据的新闻。对此,广州市地税局回复说,在评估系统建设过程中是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实地调查采集全市住宅存量房的基础信息,结合国土房管等部门的房地产相关管理数据,建立起全市住宅存量房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评估模型制定了覆盖全市范围的基准价格体系。基准价格都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动态调整。
广州市地税局表示,该评估系统用于确定存量房交易的最低计税价格。当交易申报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时,按照申报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当交易申报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时,按照最低计税价格确定计税依据,交易所应缴纳的相关税种均以最低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进行计算调整。
引入机构调查数据
在评估系统建设过程中,市地税局引入了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实地调查采集全市住宅存量房的基础信息,结合国土房管等部门的房地产相关管理数据,建立全市住宅存量房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通过评估模型制定了覆盖全市范围的基准价格体系。
评估系统上线运行以后,为了尽可能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和准确,上述基准价格体系实行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动态调整机制。其中,定期调整是指在每个季度末和每个年度末定期对基准价格体系进行区域性或整体性调整,不定期调整是指当广州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即时对基准价格体系进行区域性或整体性调整。
系统未包含非住宅
另外,市地税部门还表示,目前评估系统的应用范围尚未包括非住宅类存量房部分。对于非住宅类存量房交易,主要以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如果申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交易价格的,由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并综合参考两类价格:1、该交易房地产同一区域同一类型近期实际发生的交易价格;2、纳税人提供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反映的评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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