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住房公积金可异地互贷 业内称此为大势所趋(2)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青岛日报 发布日期:2012-10-31 08:47 字号:T|T

摘要:10月24日,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召开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2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予以调整。其中包括异地购房可动用本地公积金还贷,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至60万元。

其次,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统计,截至2008年末,我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仅为53.54%(其中还包括购买国债余额),与去年相比,同比还降低了3.51%。大量公积金沉淀是一种浪费。

第三,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种个人行为主导的提高使用率方法。相比“公积金建经适房”,异地贷款更容易被接纳,它是将购房人的购房行为“给予保障项目式的优惠”,从而更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公积金的异地互贷的作用还得益于公积金贷款本身的优势:公积金贷款利率较商业贷款低,可以降低购房者购房成本;可以充分利用购房者自己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避免异地从业人员公积金额度的浪费。部分城市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还可以享受到首付两成的政策,如武汉出现公积金贷款购置首套房可以首付两成的做法。

出现非法套取公积金行为

但是,也有专家认为,虽然公积金的异地互贷可以方便购房者,但一旦在全国推行,可能会促使一些城市的外需增加,给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带来不稳定因素。

事实上,珠三角8个城市试水公积金互贷过程中就暴露了一些这样的问题。据报道,有非法中介组织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后,利用同一套房子的买卖合同和发票等,帮非本地人士在异地套取公积金。不可否认,异地互贷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打击住房公积金违规套取行为的难度。

严控钻政策空子行为

“刺激刚需”入市的方式是灵活多样的,最关键的不是否认这样的政策出台,而是在执行环节严格控制非刚需群体钻空子入市 (打擦边球套取公积金贷款额度等),也要考虑这样操作是否有相应的市场风险,同时,也要控制好这样操作对于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是否有益。

异地贷款给公积金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广东9个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成立专门管理异地贷款的管理机构,严格审核申请异地贷款人购房的真实性,防止造假骗贷。其中重点审查六个方面,包括缴存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额贷款情况证明要真;所购买的楼盘要真;购房人要真;购房交易要真;购房的价格要真;购房的面积要真。此外,各地管理中心还将加快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联网,便于对异地贷款申请人和管理信息的共享。

公积金互贷是大势所趋

那么,多地公积金异地互贷将“刺激”刚需入市,如果这个作用是有效的,这是否大势所趋?

“全国公积金的互通互贷,社会保障一体化将是大势所趋。”张宏伟认为,政策层面的微调“刺激刚需”应该来说也已经成为现在及未来政策层面走向的特征。在“微调”政策方面,落实房贷利率优惠、调整普通住宅标准、通过各类措施补贴购房者等等也已成为现实。利用公积金异地互贷“刺激”刚需入市应该也是一个值得鼓励的做法,其实,只要政策层面的微调没有偏向投资性和改善需求,政策调控的大局仍然是偏向以“自住需求”为主,这些政策也都不为过。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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