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费不得随意加价 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邯郸日报 发布日期:2012-10-26 08:49 字号:T|T

眼下供暖期临近,市区东北部某小区的居民们却为了今年的供热费苦恼不已,本应按建筑面积的90%收取供热费,但小区物业却要按100%收取,这让居民们十分不解。

小区居民张先生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2010年交付入住的,从当年开始,每年的供热费物业都是按建筑面积的100%收取,正常情况下,张先生应交3500元,但按照物业的算法,张先生则要交3900元,整个小区共有2栋楼,600户居民,多收的钱都归了物业。

面对居民的质疑,小区物业解释说,2010年小区入住仅100多户,2011年至今也只有一半的入住率,另外小区热力泵站的养护、维修,居民家中热力管道的维修都需要费用,现在小区的暖气是物业公司从市紫光供热有限公司购买的,所以低入住率及各项费用的支出使物业为保成本而多收了居民10%的供热费。

就此,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的供热费是由市物价局根据《河北省供热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的价格,不能任意加价。如有违规行为,市民可向物价局举报中心3111616举报,物价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责任编辑:王伟 关键字:供热邯郸邯郸热力违规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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