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宏伟:开发商违法开发,政府岂能不作为?

扫描到手机 业界观点 来源:荆楚网 发布日期:2012-10-24 15:20 字号:T|T

摘要:近日,记者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莽格吐达斡尔族乡居民反映,2011年春天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的鲁云生到该乡开发楼盘,并且拆迁了三间房村五户居民的房屋。

近日,记者接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莽格吐达斡尔族乡居民反映,2011年春天恒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的鲁云生到该乡开发楼盘,并且拆迁了三间房村五户居民的房屋。当年秋天由于鲁云生资金不足,其与负责建筑的吴培权签订工程转让协议,由吴继续建筑此两栋楼房。被拆迁户两年没有住进回迁楼,开发商也换人了,这时农民们才发现莽格吐乡所建的这两栋楼,没有任何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违章建筑,这下农民们可傻了眼。

姑且不去深究这家企业何以如此“牛气",可政府部门多次协调未果,却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与执行力产生了怀疑。毕竟,老百姓在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最先想到、最能依赖的还是政府。难怪一些居民面对前来采访的记者发出这样的抱怨:"现在政府跟开发商咋都是一伙的呢?" 这么大的违法用地比例,确实够惊人的。谁有那么大的能量与气魄,敢如此牛气冲天毫无顾忌地大面积违法?还是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官员的话,间接地回答了这个疑问:“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

老百姓的抱怨可谓一针见血。时下,全国各地城市建设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频频出现。一些企业在城市建设中屡屡与民争利,普通群众只能诉求于政府。奇怪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却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瞻前顾后,不能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结果,伤害了百姓利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在工程建设与维护群众利益之间,政府理应坚定地选择后者。政府在处理类似企业与民争利事件中,应勇于出手,更要果断出手。以齐齐哈尔违建事件为例,政府既然已认定企业违法施工,就应及时制止,必要时应采取强制行政措施,但遗憾的是,群众没有看到这一幕。

执行力是政府执政能力的体现,也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保证。但愿齐齐哈尔市违建事件能使齐齐哈尔市委、政府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重建政府执行力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曹宏伟房产调控房价上涨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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