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援建保障房试点扩围至93个 使用率风险凸显(2)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日期:2012-10-17 08:58 字号:T|T

摘要:记者自住建部获悉,全国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再扩大,由首批的29个城市扩围至93个城市,290个建设项目为新增试点项目,北京等18个城市为新增贷款额度城市。

争议援建保障房

除了个贷放款量大,上述济南住房公积金相关负责人称,住房公积金支援保障房建设也是加剧住房公积金使用风险的重要因素。

2010年,济南被列入国家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将用10亿元资金援建保障房建设,2011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约3.6亿,2012年新增5.6亿左右资金。

陈国强认为,盘活闲置的住房公积金,补充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未尝不是一种有益尝试。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截止到2011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已经缴存3.9万亿元,其中1万多亿元贷出去,余额还有2.1万亿元。公积金余额在满足正常提取、贷款并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结余资金仍超过4000亿元,沉淀资金数额巨大。

为此,住建部于2010年批准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截止到2012年9月,首批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城市已审批贷款419亿元,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312亿元,回收本金41.2亿元,利息11.6亿元,贷款资金总体安全。

与此同时,第二批试点的扩大也正式启动,记者自住建部获悉,新增64个城市为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新增试点城市,北京等18个城市为新增贷款额度城市,290个建设项目为新增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

陈国强认为,试点城市的扩围是可以填补保障房资金缺口,但扩围的同时也需要考虑试点城市公积金贷款使用情况,优先满足缴存者的购房权益。

一直以来,有关公积金支持保障房试点,能否兼顾住房公积金的流动性,并保证其收益,尚存争议。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房产专业律师秦兵指出,公积金的所有权是属于特定群体的,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用于保障房建设这本身就违背了物权法的权属关系。

1999年国务院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后,明确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发放个人购房贷款,不得挪作他用,正式叫停了公积金发放建设贷款。

秦兵介绍,现行的试点本就是绕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比支援保障房,提高公积金个贷额度,缩短住房公积金审批时间,提高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更为合理。“与商业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

据悉,5年期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而5年期以上商业贷款利率即使8.5折也达到5.568% ,以贷款金额80万元、期限3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的月供比商业贷款少523.02元/月,利息总额少18.8万元 。

另据住建部了解,正在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或将破题住房公积金支援保障房建设的法律障碍。

责任编辑:赵清涵 关键字:公积金保障房保障房建设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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