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曝光

10起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6-09-08 08:08 字号:T|T

摘要:今日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公开曝光销售死猪、销售有毒有害腐竹等1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今日上午,邯郸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公开曝光销售死猪、销售有毒有害腐竹等10起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邯郸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第三方监测食品安全1362批次,检出问题产品93批次。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已完成2353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63批次。监督检查食品企业62697家次,指导和帮扶企业整改安全隐患2147处,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98起。此外,全市公安和市食药监管部门成功打掉了一批制假售假的“黑作坊”、“黑窝点”,共刑事立案查处案件37起。

成安县韩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凉皮案。2016年6月1日,对东关南村韩某经营的凉皮加工点进行联合检查,经对现场生产的凉皮随机抽样送检,发现凉皮中含有高含量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硼酸。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逮捕。

峰峰矿区李某、张某、申某、付某生产销售有害包子、蛋糕案。2016年7月13日,对3家包子铺、1家蛋糕店销售的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结果均为铝含量超标。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包子铺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依法逮捕,张某、申某被刑事拘留,蛋糕店的付某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涉县张某销售假冒食盐案。2016年7月27日,对涉县新世纪六楼三个熟食加工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时,现场发现疑似工业盐和假冒食盐。经检测鉴定,该假冒包装的盐系用工业盐分装。经调查并调取监控,该假食盐系涉县更乐镇张家庄张某销售。8月10日,张某因涉嫌销售假冒食盐被刑事拘留。案件工作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段某、沈某销售死猪案。接群众举报,2016年8月3日22时许,在市高速北口查获段某、沈某运送两头死因不明的死猪。经侦查,犯罪嫌疑人收购两头生猪死亡后,仍然运往市内销售。涉案的三名犯罪嫌疑人段某、沈某、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分别被采取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曲周县张某等购销病死鸡案。根据群众举报,2016年8月3日,执法人员对曲周县南里岳乡起镇村张某家进行突出检查,现场查获正在屠宰的鸡66只,其中白条鸡37只、未加工29只。经讯问,张某父子其对收购邻村养鸡场死鸡,并在家屠宰后销售给周围群众食用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父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广平县李某某涉嫌篡改啤酒生产日期销售过期食品案。2016年8月3日,联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县老刘饺子馆销售的崂山啤酒生产日期有人为篡改的迹象。经调查,该产品由李某某送货。执法人员迅速行动,对南阳堡镇李某某住处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过期啤酒350件,已擦去生产日期啤酒100瓶,已篡改生产日期啤酒100瓶,货值金额6000余元。经询问,李某某承认已经销售篡改日期啤酒50多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邯郸县刘某等使用工业盐加工熟肉食品案。2016年8月4日,在联合执法检查时,当场查获该县代召镇洪波烧鸡熟肉店刘某、南堡村振启熟食部郭某、南堡村长俊熟食部郑某,非法使用工业盐加工熟肉并销售。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郭某、郑某,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大名县刘某、田某养殖场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案。2016年8月7日,执法人员在对沙圪塔镇东庄村刘某肉鸭养殖场、老陶营村田某肉鸡养殖场检查时,现场查获刘某、田某在肉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复方板蓝根颗粒”、“注射用头孢曲松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8月15日,犯罪嫌疑人刘某、田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永年县郭某、王某销售死猪案。接群众举报,2016年8月11日20时许,执法人员在永年县广府镇北门将运送死因不明和病死猪肉的嫌疑人郭某抓获,在其面包车上查获死因不明和病死猪肉600斤。郭某、王某在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田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腐竹案。根据群众举报,2016年8月11日上午,市县公安、食药监执法人员联合行动,对临漳县张村乡后安上一腐竹生产加工窝点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控制腐竹生产加工人员23人,查获标示为安阳内黄豆制品厂的腐竹产品303袋, 大豆49袋、2450公斤,食用玉米淀粉15袋、375公斤,工业盐28袋、1400公斤,新元素混合肥(含硼砂)18袋、360公斤,标示为河南省7个豆制品生产厂家包装袋7包。执法人员依法对原辅材料和腐竹以及该加工点进行了查封,并对腐竹进行了抽样送检。8月12日,经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该窝点所生产的腐竹硼砂含量达到3692mg/kg(检出限量为0.2mg/kg),已涉嫌犯罪。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郝某,河南人,自2014年底组织田某、赵某等人生产加工有毒有害腐竹。目前,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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