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邯出告字[2016]04号)

扫描到手机 土地出让 来源: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6-06-10 11:38 字号:T|T

摘要: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邯郸市人民政府批准,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7月04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6年06月03日至2016年07月04日到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01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6年07月05日15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邯出告字[2016]04号号地块:2016年06月23日09时00分至2016年07月06日17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邯郸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6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4、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建成竣工。

5、出让宗地范围内的空中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6、地块的相关开发建设要求应当符合具体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7、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邯郸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邯郸市民服务中心四层)

联系人:李先生韩先生

联系电话:0310-20319480310-8090267

开户单位:邯郸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邯郸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7247110183100000201

邯郸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编辑:孙雪静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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