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须查清房屋“户口”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发布日期:2015-09-08 11:12 字号:T|T

摘要:市民李女士最近卖房遇到了麻烦,定金都收了才知道自己名下的房改房不能过户,还有前夫的一半产权。如果前夫不配合,房子不但卖不了,她还要双倍返还买家的定金。

市民李女士最近卖房遇到了麻烦,定金都收了才知道自己名下的房改房不能过户,还有前夫的一半产权。如果前夫不配合,房子不但卖不了,她还要双倍返还买家的定金。

李女士在西宁有一套多年前在单位取得的房改房,近期在内地工作的儿子要结婚,李女士打算卖掉房改房。李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发布了卖房信息,这套房子是单位房,位置优越,周边配套也齐全。很快,李女士与刘先生达成了买卖意向,刘先生交了定金,把这套房子定了下来。俩人约定到西宁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发现这个房子卖不了。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查档发现,这套房产属于李女士与前夫的共有财产,如想出售,李女士必须与前夫办理房屋的离婚析产手续,将房产明确权属后才能交易。

这套房产当初离婚时,就明确归自己,与前夫没有任何关系,房产证上也是自己的名字,自己怎么不能处理呢?

原来,这套房产是1996年李女士参加单位房改时购买的,当时李女士与前夫感情已破裂,但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房改时还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共同参加的房改。没想到,现在想卖房子还得找前夫,关键是李女士与前夫早已失去联系,李女士只好告知中介公司与买主刘先生,自己先去联系前夫,如果能联系上,尽快过户。如联系不上,就按两倍退还定金,期限为一个月。

李女士将此事告知了在外地工作的儿子,儿子表示其实这几年自己一直与父亲有联系,在儿子的协调下,李女士与前夫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析产手续。当年两人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所以没有离婚证,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出,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可以作为房产发生转移的证明文件,但需提供已生效证明。于是二人又回到当初办理离婚的法院出具了生效法律文书。

由于离婚时,这套房改房并未取得房产证,所以判决书也只是提到房屋归女方居住。在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指导下,李女士与前夫写了一份房屋离婚析产协议书,明确了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免税手续。西宁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在得知李女士要急于回内地,安排绿色通道,给她办理了房产证。至此,这套房改房的所有权总算100%属于李女士。

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房改房不同于普通商品房,提醒市民在出售或购买二手房之前,要先弄清房产的共有情况,因为房改房的特殊性,房产证上只体现产权人的姓名,如存在共有人,在交易过户时,就有可能出现类似李女士的麻烦。如果您也像李女士一样,那么在离婚后,也要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析产。按现行规定,协议离婚的,双方应持离婚协议、离婚证、房产证等,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法院判决离婚的,取得房屋的一方持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办理。

责任编辑:陈文静 关键字: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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