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福州实行二手房网签 有效避免一房多卖(2)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福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5-08-27 15:44 字号:T|T

摘要:8月1日起,福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二手房网签工作,有效避免一房多卖,确保上市交易的二手房真实有效,并减少二手房市场交易纠纷。昨日,福州市房屋登记中心就二手房网签有关问题作了解答。

自行成交的也要办网签手续

据了解,已办理入网认证手续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在两家及以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网上签约备案业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对应,隶属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办理变更手续。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交房源验核申请后,房屋登记部门验核房源信息办理时限是1个工作日。系统自动验核需房源信息(权证号、所有权人、所有权人证件号、房屋座落)完全匹配,若不匹配需人工验核。

如果买卖双方自行成交的,双方当事人可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二手房网上签约手续。

房屋挂牌信息有效期90天

房屋挂牌信息网上公布有效期为90天,逾期仍未成交的,系统自动删除挂牌信息。

市民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二手房网签,需要准备所有权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二手房网上签约备案的纸质合同,应有买卖双方签字,不需要在房屋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现场签字,但房屋登记申请表应在房屋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现场签字。

交易双方经协商终止交易,解除买卖合同的;合同主体、标的物、成交价等主要条款发生变化的;经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终止交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合同备案的其他情形的,买卖双方当事人可到福州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申请二手房网签合同撤销。

责任编辑:陈文静 关键字: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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