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二手房交易手续代办“一条龙”服务 方便又安全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海峡导报 发布日期:2015-04-23 08:53 字号:T|T

摘要:政务中心一楼C厅相关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房交易过户“一条龙”服务,包括《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拟定、二手房交易送件、代收代缴税费、领取产权证等手续,不仅方便了客户,更为买卖双方搭建了一座安全交易的桥梁,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案例】黄先生在外地工作,欲将厦门的房产出售,通过中介找好买家后,按约定的时间回厦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因买方的材料不齐全,无法及时补齐,需要黄先生隔几天再来重新办理,不仅浪费时间还得多花来回的机票钱,这时中介推荐了政务中心一楼C厅相关窗口的二手房交易手续代办业务,一次即可办理全部手续,黄先生和买方很快就办好了过户手续,省心又省力。

1.业务简介

政务中心一楼C厅相关窗口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房交易过户“一条龙”服务,包括《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拟定、二手房交易送件、代收代缴税费、领取产权证等手续,不仅方便了客户,更为买卖双方搭建了一座安全交易的桥梁,保障了买卖双方的利益。

2.所需资料

买方: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含未成年人,如小孩户口簿不在一起,则提供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3.买方系外地户口,需提供交满1年以上社保证明或1年以上个税证明;4.买方系境外人士,岛内、翔安的房产需提供在厦工作居住满1年的单位证明和承诺书,海沧的房产需提供1年以上个税证明或公安局出具的在厦常住1年以上证明,集美的房产按外地户口处理。

卖方:1.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土地房屋权证》原件。

责任编辑:陈文静 关键字: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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