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一宝马车主酒驾太任性 殴打民警被行政拘留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河北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5-03-15 09:00 字号:T|T

摘要:近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驾驶京牌宝马车辆的司机顾某某不仅涉嫌酒后驾车,而且在遭遇交警检查时,借酒撒疯拳击执勤民警。目前,顾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近日,记者从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驾驶京牌宝马车辆的司机顾某某不仅涉嫌酒后驾车,而且在遭遇交警检查时,借酒撒疯拳击执勤民警。目前,顾某某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2015年3月6日下午,河北邯郸市公安交警支队卡口防控大队中华南防控中队民警在中队长张熙臣的带领下,在中华南防控中队门前执行两会安保和春运检查。16时30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号牌为京KJ2XX2的宝马轿车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有饮酒驾驶的嫌疑。依照规定令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后,得知驾驶员叫顾某某。

为进一步核实顾某某的违法行为,中队长张熙臣和民警欲带其到中队询问室进行检测,顾某某表现极不配合,径直往车后退去,张熙臣和民警就立即上前拉住对方,顾某某突然喊了一声“我哪儿都不去”,并用拳头疯狂轮打,把民警的执法记录仪打到地上,并打到了其中一名民警的头部和鼻子,致使该民警的鼻子出血,头部鼓起个大包。

在这种情况下,中队长张熙臣迅速拽住顾某某的腰带,民警在后面推着,将其带到了中队问询室,准备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顾某某借酒撒疯仍不配合工作。几经周折后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顾某某的每百毫升血液的酒精度为50.73毫克,属饮酒驾驶机动车。

酒后驾车已属严重违法行为,顾某某非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而借酒撒疯,打伤民警,行为十分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目前,司机顾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2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因打伤民警被行政拘留5天。

责任编辑:陈文静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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