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登记后产权期满咋续期?律师:目前没有细则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齐鲁晚报 发布日期:2015-03-04 09:10 字号:T|T
摘要:作为一项将普遍推行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有许多执行层面的细节需要明确和完善。相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称,“这是一项新制度,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具体细则还没出台”。在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宋洪昌看来,较为典型的问题是土地证与房产证合一的问题,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处置问题。
作为一项将普遍推行的制度,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有许多执行层面的细节需要明确和完善。相关负责人在不同场合称,“这是一项新制度,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具体细则还没出台”。在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宋洪昌看来,较为典型的问题是土地证与房产证合一的问题,房屋与土地的关系以及处置问题。
宋洪昌认为,对于个体购房者,土地证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存在,“现实中房屋买卖,一张房产证就完全实现,很少人关心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关心了也没用”。以一栋15层高、两个单元、每单元四户、建筑基面1000平米的商品楼为例,宋律师说,按照房地产开发的合法流程,在达到预售条件前,开发企业首先必须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但问题是,“这栋楼的土地证只是这个楼的建筑基面,换句话说,这栋楼的60户居民共同拥有这1000平米。谁能说清楚每一户居民在这1000平米中拥有哪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说得清楚又有什么意义?如果说土地证代表的是一种土地使用权利,对个体居民来说这完全是一种虚拟的权利”。对于为什么这种虚拟的“权利”被划分到个体购房者身上,宋律师用了“奇怪”两个字。
此外,土地使用年限的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明确的遗留问题。按照目前的法规,购房者拥有70年或者40年的土地使用权。宋洪昌认为,使用权到期后,地上建筑物该如何处置目前还没有明确。
2007年颁布的《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但宋洪昌认为,这个人大通过的法律仅做出了一个方向性的描述,缺乏细节支持,比如“谁来续期,续期有偿还是无偿,续期是备案制度还是审批制度”等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实施后,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尤为迫切。
相关阅读
- 支持 0票
- 努力 0票
- 雷人 0票
- 无聊 0票
- 难过 0票
- 愤怒 0票
精彩组图
-
去年百强房企普遍...
3月16日,由中国房地产TOP10研...[详情]
- 习近平新年警告:不能“上演霸王别姬的悲剧”
- 铁总:热门车票非固定 需求下降时验证码自动取消
- 房贷成明年监管重点 区别对待自住和投机型购房
- 19省下调工资基准线 工资还涨不涨?
- 河北全力应对雾霾 3天查处37个环境问题
- 3年后河北建成“环京津一小时鲜活农产品流通圈”
- 房地产泡沫风险最大的六个城市 房价涨这么猛!
- “7·23”东北虎致游客伤亡事件调查结果: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一季度全国综合地价上升近一成 土地供应下降0.2%
- 1邯郸碧水倾城营销中心1月7日耀世开放
- 2国瑞置业 | 先睹为快!2018年春晚海选精彩抢先看!
- 32018,从买房开始!
- 4谢谢了我的家 | 鲁迅:忘掉我,管自己去生活
- 5开路架桥启新局——2018年邯郸重点工作展望
- 6邯郸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召开
- 7国瑞瑞城,我们的家
- 8明珠1号新年大优惠 首付12万买三居
- 9邯郸客运中心站16日正式启用
- 10良友·锦园2018年工程进度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