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31件

扫描到手机 本地新闻 来源:长城网 发布日期:2015-01-13 07:41 字号:T|T

摘要: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法制委员会会议上获悉,截至1月10日18时,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1件。

从昨天上午召开的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法制委员会会议上获悉,截至1月10日18时,河北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31件。

根据《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法制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了逐件审查,认为符合议案条件的有13件。

这13件议案分别是:廊坊市代表团吴智艳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议案;廊坊市代表团王慧芬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议案;廊坊市代表团张尚震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廊坊市代表团崔芝崑等13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河北省征兵工作条例》的议案;邯郸市代表团顾玉青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的议案;沧州市代表团尹广军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议案;沧州市代表团石立新等2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杨晓勇、侯永利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学前教育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齐秀敏、王凤巧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齐秀敏、王凤巧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陈凤珍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卢运森、刘江山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养老促进条例》的议案;邢台市代表团张之永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河北省反腐败条例》的议案。

以上13件议案,各自都由省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符合法定人数;内容属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方案;法规案有草案文本及说明,符合议案成立的有关规定,建议作为议案办理。

关于代表提出的另外18件不完全符合立案条件的议案,拟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连同大会期间收到的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一并由省人大常委会交省“一府两院”及其他机关和组织办理,并由承办单位负责答复代表。

会议还听取了《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月10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对《河北省国土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分团审议,12个代表团的109位代表提出了105条意见。大会秘书处法案组根据省人大代表意见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据此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建议表决稿。

责任编辑:王盼 关键字:邯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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