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反腐:六成网友期待“以人查房”

扫描到手机 今日头条 来源:新华日报 发布日期:2015-01-01 08:43 字号:T|T

摘要:国务院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尽管条例要到2015年3月1日才开始施行,但因其与房价平抑及反腐的某种关联,让市场心理已出现微妙变化。在某网组织的一项调查中,六成网友认为条例有利于反腐,更有七成网友认为条例实施后房价将下跌。

国务院22日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尽管条例要到2015年3月1日才开始施行,但因其与房价平抑及反腐的某种关联,让市场心理已出现微妙变化。在某网组织的一项调查中,六成网友认为条例有利于反腐,更有七成网友认为条例实施后房价将下跌。

房产地产一个本本登记避免多头管理

对城里人来说,不动产统一登记,最直接的是房地统一。我们经常说房地产,其实房产、地产是两码事儿。按国际标准,只有地产,没有房产,所谓的不动产是指地产及其上面的建筑物。因为在物理世界,只有土地是“不动”的。因此,不动产登记,让土地管理部门“牵头”做,还是有道理的。

《条例》明确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确保国家、省、市、县四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国土资源、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工商、金融、审计、统计等不同部门之间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条例》要求登记机构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权利限制状况等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规范了登记形式,要求登记簿原则上采用电子介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采用纸质介质;细化了保管责任,要求登记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责任制度,永久保存登记簿,配备安全保护设施,任何人不得损毁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登记簿损毁、灭失的,要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等。

法学专家表示,有房子的人,都特别珍惜自己的房产证,但从法理上说,“地产证”更牢靠。没有“地本”的房本,那是相当虚幻的。为了老百姓切身利益着想,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要落实物权法要求,包括推动房产与地产统一,就是变成一个本本。

“以人查房”受到法定条件严格限制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关于“以房查人”“查房反腐”话题不免又热起来。此前外界将“以人查房”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主要看点,认为一旦执行,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等情况将被刹车。物权法虽未赋予不动产登记“反腐”功能,但客观上也许能对反腐产生倒逼作用。

南京市房地产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表示,信息共享是不动产登记的关键,包括目前的房产登记在内,更多都是各县市实施,但是信息封闭,相互之间并不共享。实现共享之后,可以在全国层面查询任何一条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包括查询到任何一个人在全国各地的房产拥有情况,技术上是可以实现的。”

不过,从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来看,“以人查房”并未予以明确,条例第二十七条仅表述为,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十八条还规定,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的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不会向公众完全公开,没有合法正当目的,无法查询。

“现在来看,不动产的查询有程序设置,并将进行保密,公民与公民之间查询有难度,但公权对私权则将了如指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称。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房地产楼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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