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没了霸王条款困扰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29 09:02 字号:T|T

买卖二手房,今后不用担心被中介的霸王条款坑了。27日起,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二手房经纪服务与买卖合同正式推行,房源信息真实性、中介服务标准及佣金支付方式、房屋及附属设施交付事项、交易税费分担、违约责任等问题,都有了明确约定。

据某大型房产中介负责人介绍,以往各中介机构采用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五花八门,内容及表述方式尽管大同小异,但无不存在不同程度的霸王条款,主要表现在定金、佣金以及房款支付约定倾向于中介,中介服务程序及服务标准也由中介机构说了算,合同中对中介违规给当事人造成相应损失的赔偿问题也往往没有涉及。

为有效防止个别不法房产中介和经纪人员利用不公平、不对等的格式合同欺诈坑害房屋交易当事人,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市工商局联合制定了《济南市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济南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后者分经纪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并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已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从27日起再上市交易,通过中介机构出售的,应以示范文本为准与委托的中介签订经纪服务合同;通过中介机构达成交易的,应签订经纪成交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的,建议采用自行成交版买卖合同。相关合同示范文本,可从市住房保障管理局门户网站或市工商局门户网站下载。

记者获悉,为确保合同示范文本尽快全面推行,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要求中介机构除了做好规范文本的学习、培训及公示外,在所服务的所有二手房买卖业务中应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对买卖双方要求使用规范合同文本而中介拒绝使用的,一经查实将按规范文本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买卖房屋注意5方面问题

规范合同文本并对易产生争议和纠纷的条款进行了细化,能有效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规范合同文本,市民进行二手房买卖时,需要特别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拟售房源真假

合同文本:要求明确列出交易房屋的座落、楼层、建筑面积、用途、所有权人、房产证号、抵押情况、租赁情况,有共同出卖的附属房屋如地下室(储藏室),也要列明相应内容。

提醒: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买方除了要实地看房、了解房屋情况外,最重要的是审查卖方的主体资格及相关房产证件,并向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查阅交易房屋的有关登记(备案)资料。

2.维修资金过户

合同文本:对已建立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商品房来说,其维修资金账户中结余的资金,在办理房屋登记过户时,应当随房屋所有权一同转让。买卖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提醒:卖方在出卖房屋时,要先查清账户余额,并将其列入房屋价款内,或者与买方协商另行支付。

3.房屋户口迁移

合同文本:列出专门条款,便于买卖双方对户籍迁出以及水、电、暖、有线、宽带、燃气等相关权益的更名进行约定。

提醒:双方可以就户口迁移以及权益更名等问题进行约定,由卖方向中介或者其他第三方交一定数额的押金,如果卖方按期迁移户口、办理权益更名,押金如数退还,如卖方违约,押金转为对买方的补偿。

4.交易资金安全

合同文本:就房款交割方式提供了资金监管交割和自行交割两种可选方式,买卖双方还可就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单独作出约定,约定内容作为合同的附件。通过资金监管交割的,中介机构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提醒:卖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最好与买方及中介约定,选择房管部门提供的资金监管服务,由第三方代收代付交易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5.房屋共有产权

合同文本:对拥有多个权利人的房屋,单一产权人无法自行处置房产。这样的房屋交易时,房屋所有产权人(所有权人和共有权人)均应当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二手房霸王条款邯郸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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