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子利用奶奶耳背眼花将房产过户被起诉

扫描到手机 房产资讯 来源:北京晨报 发布日期:2014-07-27 10:36 字号:T|T

利用九旬奶奶耳背眼花,长孙张某欺骗奶奶将爷爷留下的唯一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并谎称支付了50万购房款。奶奶得知真相后一怒之下将孙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并获得法院支持。近日,市三中院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将房抵押贷款30万

刘奶奶的老伴儿去世后名下留有一套房产,经与四子女协商,房产归老人所有。由于年事已高,刘奶奶一直由长子照顾生活起居,身份证件也由长子保管。随后,长孙张某帮助奶奶将房屋产权由爷爷名下过户到奶奶名下,并多次带奶奶到房屋登记大厅、中介机构等签署相关文件。2007年3月,房产顺利过户到了刘奶奶名下。

2012年11月,刘奶奶发现房产证不见了,几番询问后,才知房屋产权早在2007年过户后不久就继而过户到了长孙张某名下,并有一份奶奶“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为证。而且孙子在取得产权后,就将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了30万元。刘奶奶认为,孙子张某利用她耳背眼花的弱点,在当初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时欺骗她签署多份文件,出于身体原因和对孙子的信任,她并未审查文件内容,而虚假的买卖合同可能就是当时签订的,因此起诉要求撤销买卖合同,将房屋产权变更回自己名下。

购房过程前后矛盾

审理中,张某表示双方是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已向奶奶支付购房款50万元,因此不同意撤销。随后,他还提交了一份有奶奶签名的50万元收条,但奶奶称从未收到过该笔款项。后经法院鉴定,签字并非奶奶本人所签。

最终,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双方所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张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中,张某提交客户入账回单,证明其为买房向银行贷款30万元,该款项直接由银行打入奶奶账户。但经法院到银行调查取证,发现刘奶奶账户的进账单显示30万元于划入账户当日即又转账回张某的账户。对此,张某解释是奶奶自愿将30万元还给自己,而刘奶奶称从未在该银行开立过账户。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虽然张某主张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系真实意思,并已支付购房款50万元,但其提供的证据却无法证明,且在庭审中对购房过程的陈述存在自相矛盾。最终,法院驳回了张某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撤销双方所签房屋买卖合同的判决。

责任编辑:温唤 关键字:眼花房产过户起诉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