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来的二手房欠着4000多元 律师:应明确物业交割责任

扫描到手机 二手房资讯 来源:大河报 发布日期:2014-04-23 18:24 字号:T|T

摘要:花86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时才发现原房东拖欠了4000多元的物业费和电费。近日,读者蒋先生向记者求助,他在郑州市博颂路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去年初办理了过户手续,最近入住时才发现原房主欠了4000多元的物业费和电费没交,物业公司催促交款说“只认房不认人”。蒋先生说,买房时他交给房地产中介公司1万多元的中介服务费,现在出了问题,中介却不愿管了。

花86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入住时才发现原房东拖欠了4000多元的物业费和电费。近日,读者蒋先生向记者求助,他在郑州市博颂路附近买了一套二手房,并于去年初办理了过户手续,最近入住时才发现原房主欠了4000多元的物业费和电费没交,物业公司催促交款说“只认房不认人”。蒋先生说,买房时他交给房地产中介公司1万多元的中介服务费,现在出了问题,中介却不愿管了。

买主投诉

买套二手房欠四千多元

蒋先生说,2012年10月份,他通过郑州市一家名为“永乐地产”的房地产中介预订了一套二手房,约定房款为86万元。随后,蒋先生在该中介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于去年初和该房子的原房主杨某办理了过户手续。蒋先生介绍,在过户前,他曾特意问过杨某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这个房子是否已把物业费、水电气等费用结清了,杨某和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都回答说“结清了”。

为了保险起见,在正式过户前,蒋先生还是在中介公司的见证下,要求杨某给他写了一张“证明”。近日,记者看到了这张“证明”,上面摁有多个红手印:房子卖给蒋先生之前的水电气和物业费由杨某负责处理,卖房之后发生的费用由蒋先生负责交纳,涉及本房产的其他手续由双方协助办理。该“证明”条上还有曾给蒋先生办理过户和贷款事宜的“永乐地产”工作人员兰先生的签名。蒋先生说,发现房子有欠款后他找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让他找原房主协商解决,他曾找到原房主要求其补交所欠的物业费和电费,对方还劝蒋先生说“你拖着不交就行了”。

中介回应

不会对蒋先生做出赔偿

近日,记者向蒋先生所购房屋的小区物业公司求证,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说,蒋先生所购的房屋从2008年5月份至今,物业费一直未交,欠物业费及电费共计4000多元。随后,“永乐地产”的张经理告诉记者,现在这个事已交由该公司的总部处理,她已不负责了,具体情况也不清楚。接着,记者又找到了“永乐地产”公司总部的刘总,刘总表示,责任在原房主,中介公司不会对蒋先生做出赔偿,建议蒋先生走法律途径,起诉原房主,中介公司会帮忙作证。刘总还解释,在过户时,原房主有恶意隐瞒所欠物业费的企图,现在通过中介公司协调已经不起作用了。曾给蒋先生办理过户和贷款事宜的“永乐地产”工作人员兰先生告诉记者,过户时他没对蒋先生说过“这个房子的物业费等费用都结清了”。对于“证明”条上的签名,兰先生先说“没签过”,后改口说“时间太长,忘记了”。

业内提醒

合同应写明物业交割责任

郑州市房管局市场监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出现这样的纠纷首先要按合同约定处理,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没有约定如何处理,可以寻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长期从事房地产交易的资深人士孟先生告诉记者,这样的纠纷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上时常出现,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最好亲自到供水、供电、供热甚至是有线电视公司,核实原房主是否欠费,如果确实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买房人应要求房屋的原房主交清这些费用,或者在购房合同中注明“房屋产权过户前的水、电、气、物业费等一概由卖方自行承担”。

责任编辑:王铁虎 关键字:小区邯郸出售邯郸出租二手房邯郸房产
打印 复制网址 收藏 分享到:
  • 支持 支持 0票
  • 努力 努力 0票
  • 雷人 雷人 0票
  • 无聊 无聊 0票
  • 难过 难过 0票
  • 愤怒 愤怒 0票

网友评论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发表评论 用户名:置家网友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
已有 0 条评论, 点击查看>>
置家网 成就您的致富梦想
手机置家 买房租房全靠它